[高晓松] 高晓松清华往事,校园民谣消亡史
文丨周渺然
来源丨叉烧往事(id:chashaows)
1996年,高晓松在南京五台山体育馆举办个人音乐作品演唱会。现场一万两千多人,给他站台的全是一线大腕儿。
凭借《青春无悔》,年仅27岁的高晓松圈粉一大波青年学生,专辑也被奉为当时中国原创音乐的典范。从舞台下去时,那英冲高晓松说:“晓松你真该感谢老天爷,我一直想开音乐会都没开成,你才27岁,就开了一场万人音乐会。”
那正是高晓松人生急速膨胀的震颤期,一听这话心里还嘀咕:“我凭什么感谢老天爷啊,这不是哥们儿我自己牛逼吗?”拿他在《艺术人生》上的话形容,从那天起,他就开始烧包了。看人都是拿下巴看的,膨胀到无以复加,产生一种“天下没哥们儿搞不定的事”的错觉。他的好战友宋柯回忆说:“当初他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走!哥们儿带你争名夺利去!”
此前他就一路得瑟,得瑟得连自己是谁都不认识了。首先音乐上就架不住自己了,一顿酒下肚,立马壮怀激烈。
有次跟老狼喝酒,聊起中国摇滚的事儿,愣说“魔岩三杰”不及自己,哪儿哪儿都没他好。老狼起初就是唱摇滚的,心里还不去你大爷?两人当时就吵翻了天。还有一次,光线传媒让高晓松给挖掘新人,高晓松把这事儿委托给老狼,老狼找了批人给他。开始他还频频赞许,酒过三巡就开始犯德性:“这些人跟哥们儿我比差远了。”
气得老狼摔门而去。
最严重的一次,他冲老狼摔了椅子。95年在去往沈阳的飞机上,他甚至说:“有本事你别叫老狼,别唱我写的歌。”老狼也很决绝:“行啊,大不了我不唱了,反正我今天的一切都是你给的。”这俩人自大学起便形影不离,彼此了解到随便捡起一句话都能插在对方软肋上。可当时高晓松确实不像话,已经膨胀到容不下任何异己,觉得老子天下独一份儿,别人的意见统统听不进去。老狼这么性格温和的人都受不了他,可见真是令人讨厌到了极点。
后来高晓松也说:“我自己现在回想起我那时候的样子,我都想找一地缝钻进去,连头发都没进去,就坚决不能想起来,就整个人处在那种眼睛从来就根本不看人,就特别招人烦。”那时他少年得志,被滔天名利蒙蔽了心智,完全没意识到什么是命好:
当初玩儿音乐那拨大学生,他并不是独一份儿的天才。但最后摘来摘去,就剩下了他和那个原名叫王阳的老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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