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老师强奸13岁女孩,学校竟说
浙江宁波发生了一起让人扼腕的房思琪式事件:一个初中女生被老师性侵了。而学校发出的声明却是这样写的:原初中某女生(13岁)多次与李某在校外约会并因感情发生关系。
这声明写的,令人不由拍手叫绝。
首先是“疫情隔离期间,校外约会”——案发时没开学,案发地点在校外,声明措辞不仅把学校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然后是“女生多次与李某在校外约会并因感情发生关系”——如此不对等的关系,竟然能概括成“因情感”?更何况,根据我国刑法,14岁以下的女孩是不存在知情同意的,无论对方是否自愿,这都是强奸罪!
偌大一个学校,对犯罪行为避而不谈,还在扯什么“感情”,光明正大地写清楚“强奸”“性侵”有这么难吗?
“每周日下午,
老师都在办公室等着她”
2019年周女士把女儿送到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的时候,肯定没有想到,这个明亮又宽敞的国际化学校,最终会成为女儿噩梦的开始。
这家外国语学校是一所有20多年历史的民办寄宿制学校,提供从小学到高中12年的课程,每年的学费高达10万元。
“我花了这么多钱,对学校是很放心的”。
据周女士所知,这位李老师第一次和女儿发生性关系的时间,是在疫情快要结束的时候。当时李老师用过年给压岁钱诱骗女儿,他事先准备好避孕套,在某超市的地下车库内和女儿发生了关系,那时候女儿才上初中一年级。
4月份开学以后,女儿开始每周五回家,周日返校的生活。而每个返校的下午,“老师都在办公室等着她”。
两个人之间到底发生过多少次性关系,周女士说:“已经数不清了。”
很难想象,这对一个13岁的女孩来说,是一个怎样的噩梦。
周女士认为,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多少有一点欺骗感情的成分在里面。
这位39岁的体育老师,跟学校的同事表示自己家庭幸福,妻子儿子都很好,朋友圈里转发的都是积极向上的内容。
但他却在微信里告诉受害的小女孩,自己已经离婚了。他甚至还说:“我大不了坐牢,我大不了死,我本来就不想活了。”
这样的侵害竟然荒唐地在学校持续了近半年,直到周女士和家人发现孩子的身体出现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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