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遭企业保安殴打获赔300万,一年后却被控敲诈?
淄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将王先生父子二人判刑。两人不服提出上诉,淄博中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法院再审判王先生父子二人无罪。但重山集团向检方申请抗诉,今年4月底,淄川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向法院提出抗诉,目前该案二审尚未有消息。
男子遭企业保安殴打
涉事企业赔偿300万
王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他此前曾多次举报过山东重山集团违法违纪问题,“2021年6月早上7点多我从家出门,重山集团的保安在楼下广场上把我打伤致住院,当时我报了警。”据王先生的住院病历载明,他受到了局部脑损伤以及面部、头部等全身多处损伤;左侧3-7肋骨折等伤害。

王先生举报的企业污染问题
王先生表示,事发后他本想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追究重山集团和打人职工的法律责任,但当时镇政府领导主动从中协调此事。“2021年7月,我们双方在镇政府签订赔偿协议书。”记者从该协议书中看到,鉴于山东重山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陈某某给王先生造成人身伤害,山东重山集团有限公司自愿一次性赔偿王先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300万元。双方再无任何赔偿纠纷,王先生承诺不再向山东重山集团有限公司追究其他责任。
王先生说,没想到事情过去近一年后,自己和儿子突然双双被警方刑拘。据相关案件材料显示,王先生父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22年6月被淄博市淄川分局刑事拘留。记者注意到,时隔一个多月后当地检察院却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将王先生父子批捕。案件相关材料显示,2022年3、4月,当地村民张某某等人向上级部门反映王先生敲诈重山集团300万元等事实。被害单位正是一年前与王先生签署赔偿协议的山东重山集团有限公司。
近一年后因敲诈勒索被刑拘
以寻衅滋事被判刑
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伙同他人长期、频繁举报重山集团,给重山集团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被告人王某某、王某借被告人王某某被重山集团保安陈某某打伤之机,明知被告人王某某住院治疗花费一万余元,强行向重山集团索要300万元,为规避风险,被告人经咨询律师后,采取与重山集团签署赔偿协议的形式获取明显超出正常赔偿范畴的巨额财物,并通过购房、理财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单位的财物,破坏了社会秩序,二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对涉案违法所得300万元,应当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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