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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移除報復稅條款 華爾街松口氣 | 溫哥華財稅中心


美移除報復稅條款 華爾街松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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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財政部宣布與七大工業國(G7)盟國達成協議,美方將把美國總統川普《大而美法案》中,針對外國投資者的第899條報復稅條款移除,但做為交換條件,其他國家不會對美國企業征收部分稅項。

美國財長貝森特26日在社交媒體上表示:“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第二支柱(Pillar 2)稅制,將不適用於美國企業,接下來幾周與幾個月內,我們將與OECD/G20包容性架構成員合作推動落實這項協議。”

OECD第二支柱也稱為全球反稅基侵蝕(GloBE)規定,是OECD與G20雙支柱解決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規定對營業額超過7.5億歐元的大型跨國企業(MNEs)征收15%的全球最低稅率,確保這些公司無論獲利來源地如何,都對其獲利繳納最低稅率。 美國政府主張,美國的稅收制度應與OECD的全球稅制分離,並指出美國本已對本國企業的海外所得征稅相當嚴格。


貝森特表示,基於這項進展與共識,已要求參、眾兩院將第899條的保護性措施從“大而美法案”剔除。


國會稅務委員會主席、眾議員史密斯(Jason Smith)與參議員克雷波(Mike Crapo)迅速回應表示:“應部長貝森特要求,而且出自於這項共同理解有助於維護美國稅收主權”,將從大而美法案中移除擬議中的稅務條款第899條。

這項俗稱“報復稅”的第899條款將賦予川普新權力,可對那些針對美國企業課以“不公平稅收”的國家投資人征收最高20%的稅,目標是鎖定OECD推動全球最低稅率15%計劃中與美國利益沖突的部分。 該條款由眾議院共和黨人起草,並獲白宮支持,目的在反制部分歐洲國家、加拿大(专题)、澳大利亞及其他國家對美國企業課征被視為歧視性的稅負。


第899條報復稅條款引發華爾街擔憂,擔心這項提案大幅增加外國個人與企業對美投資的難度。 該稅針對的是對美國科技公司課征數字服務稅的盟國,以及對跨國企業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度的國家。 殼牌、豐田、LVMH在內近200家公司組成的全球商業聯盟(GBA)曾警告,899條款恐將危及他們在美提供的840萬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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