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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相關] 男子墜入水庫死亡 保險公司拒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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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12日,焦小雲來到國道212線肖家店西南71米麒麟寺水庫處(甘肅隴南市文縣)。兩年前,她丈夫王維紅駕車墜入水庫。

  甘肅省隴南市文縣公安交警大隊調查結果顯示,2016年3月15日凌晨6點多,王維紅開車至上述路段時,墜入麒麟寺水庫。兩天後,王維紅屍體被打撈上來。文縣公安交警大隊認定該事故“不屬於交通事故”,原因是“在自主意識支配下完成”。

  這起事故隨後因死者的保險賠付問題而一波三折。兩份完全不同的血液檢測報告——第一次結論是醉駕,第二次結論是無任何酒精含量,更讓事件撲朔迷離。按照保險賠付規定,自殺、酒駕、吸毒不予理賠。


  王維紅生前投有平安保險、太平洋人壽、人民人壽等多個險種。焦小雲按其丈夫生前投的平安保險合同計算,平安保險需賠付2400萬元。而平安保險慶陽分公司拒絕賠付。

  2016年7月18日,焦小雲向甘肅省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中國平安人身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慶陽分公司。2016年12月19日,案件一審開庭。一審敗訴,焦小雲上訴,2018年3月,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一審存在審判人員應當回避的情形為由,將此案發回重審。

  一審期間,案件曾停止審理,轉為刑事偵查。慶陽市公安局於2017年6月27日回復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經反復調查核實,仍無法證實該案當事人涉嫌保險詐騙罪”。

  2018年6月13日,焦小雲收到甘肅省保監局調查組短信,對方表示已開展調查,要求她配合。

  

  ▲6月12日,焦小雲站在丈夫王維紅出事的地方。新京報記者趙朋樂攝


  甘肅男子駕車墜入水庫死亡

  焦小雲和王維紅都是甘肅慶陽人。焦小雲說,王維紅出事前,他們經營三家火鍋店,三家加盟店,年收入600多萬,好的時候有800多萬。出事後,家裡的火鍋店無人經營,全部停業,也無法向加盟店供給原料,退了加盟費。

  王維紅去世時45歲。2016年3月中旬,他們在西安的新店裝修完畢,定在3月19號開業。3月13日,倆人在西安市“鳳城五路”的一個租車行租了一輛小型轎車,焦小雲因要照顧孩子坐大巴返回慶陽。王維紅則駕車前往隴南考察市場,順便尋找更好的火鍋原材料。據了解,當地盛產花椒,自古就是優質品種“大紅袍”花椒的故鄉。


  3月15日早上8點多,焦小雲送完孩子上學,跟往常一樣給開車在外的王維紅打電話,詢問他走到哪裡了,卻發現電話不通,隨即告訴女兒。女兒聯系親戚朋友,但大家都打不通王維紅的電話。焦小雲很納悶,因為頭天晚上王維紅還與她通電話,說“第二天一早要往回趕,讓她們也收拾一下開業前到達西安”,並和兒子通話十多分鍾。

  10點多,焦小雲接到隴南縣碧口交警大隊民警電話,對方告訴她,“一輛車墜入水庫,可能是王維紅。”3月17日中午,王維紅的屍體被打撈上來。

  重案組37號獲得的文縣交警調查記錄顯示,王維紅在隴南考察期間,連續兩晚睡在車上。對此,妻子焦小雲並不意外。她解釋,由於有潔癖,小縣城賓館衛生條件不好,王維紅寧願睡在車上也不願去住賓館。

  警方的調查筆錄顯示,有當地村民證實,3月13日晚和14日晚,王維紅均出現在中廟鄉橋頭。14日晚,有村民詢問王維紅是做什麼的,他表示昨天等的人沒有等到,並向村民出示身份證。

  文縣公安局交警隊的調查中,王維紅所駕車輛的GPS記錄顯示,2016年3月15日凌晨5點37分左右,王維紅從中廟鄉開往碧口鎮方向,在文縣G212線附近樓房坪東南249米處,從5點56分熄火至6點18分。6點19分車輛原地啟動怠速30秒,6點20分啟動車輛以46km/h的速度開始行駛,6時22分行駛至文縣G212肖家店西南71米處車輛速度降至6km/h繼續向前行駛至文縣肖家店119米處車輛停下來並熄火,6點24分車輛啟動後GPS信號消失,此時王維紅已墜入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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