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深圳被拐15年"案件將開庭,家長盼嚴懲拐騙者(圖)
張某君拐騙兒童一案將於4月11日在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0日,蔡興全向極目新聞記者表示,希望能嚴懲張某君,他們也將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索賠尋子15年期間的經濟和精神損失,合計185萬余元。
2023年3月20日,蔡佳玲和家人團聚(受訪者供圖)
佳玲和家人的大合照
被拐走的女兒15年後回到家
2000年代,廣東普寧人蔡興全和妻子帶著四個孩子一起來到深圳打工,後在龍崗區開了一間啤酒屋。
2008年6月27日下午,蔡興全在店裡休息,妻子在家休息,4歲的小女兒蔡佳玲一個人到附近的商場找小伙伴玩,結果遇到一個婦女搶走了她的傘。蔡佳玲在追傘的過程中,被這名婦女帶上大巴車拐走。
不一會,蔡興全便發現女兒不見了,他在商場裡找了兩圈也沒找到。等他查了監控,才知道女兒已經被人抱走了。他報警後,又委托熟人在周邊村子尋找,從此開始了漫漫15年的尋女路。
誰也沒想到,蔡佳玲被婦女張某君帶到了四川廣安。蔡興全表示,他不理解張某君為何拐走小佳玲,在拐走孩子之前,她已經有一個比佳玲大的兒子,並不缺孩子。且她將佳玲帶回廣安之後,並沒有帶在身邊撫養,而是扔給家裡的八十多歲的老人帶。
張某君對這個千裡迢迢拐回來的孩子並不上心,小佳玲吃也吃不好,有時還會被打罵。即便是這樣,小佳玲卻十分爭氣,初中時在校成績優秀,還考上了縣重點高中。
2023年3月,廣東公安根據線索,赴四川廣安對蔡佳玲進行采血。當年3月20日,蔡佳玲來到深圳,一家人終於團圓。蔡興全將佳玲帶回普寧祭祖,還准備了盛大的宴席,歡迎她的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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