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千萬 晉前扶貧高官擇日宣判
2018年11月16日,山西省扶貧辦前主任劉昆明受賄和濫用職權案開審,被告在庭上認罪悔罪。(山西省高院圖片)
山西省扶貧辦前主任劉昆明受賄和濫用職權案件,周五(16日)在臨汾市中院一審開庭審理,劉昆明被控受賄超過千萬元人民幣,以及濫用職權造成扶貧資金直接損失,他當庭認罪悔罪,案件擇日宣判。
大陸媒體周五報道,根據臨汾市檢察院的起訴指控,劉昆明在1994至2013年,擔任山西省農業廳計劃財務處副處長,山西省扶貧辦黨組書記、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在幹部選拔任用、扶貧企業評定、扶貧項目核准及撥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216人財物共1039.85萬元;劉昆明又指控濫用職權,造成扶貧資金直接損失約35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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