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RSP] 易忽視的投資方式:配偶型RRSP的優勢
“配偶型RRSP是我通常遇見的,最容易被忽視的一種理財方法。”理財規劃師班尼傑(Preet Banerjee)在他的新書《RRSPs: the Definitive Book on Registered Retirement Savings Plans》中寫到。
當夫妻中一位配偶的納稅級別高於另一位配偶時,配偶型RRSP的優勢就能顯現出來。供款一方可以在自己較高的納稅級別上獲得減稅,而其配偶一方,即受惠人,則以較低稅率繳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入配偶型RRSP的資金在三年內取出來,稅率要服從配偶雙方中較高的稅率(當然,也有一些例外,可以參閱班尼傑的新書)。
例如,拿詹森一家來說。如果詹森先生只為自己的RRSP供款,他在退休後預計每年能收到5萬元:4萬元來自RRSP,1萬元來自老年金(Old Age Security)和加拿大養老金(Canada Pension Plan)。稅款預計是12,250元。
如果他通過配偶型RRSP與妻子平分供款,即把原來供款額的一半投入妻子的配偶型RRSP中,他的退休收入將是3萬元,妻子的收入是2萬元,稅款9千元。


分享: |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