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 神秘女行賄有過人之處 貪官曝細節
網絡流傳多張“許小婉”(即許秋琳)的漂亮照片,不過有港媒曝光許的真容是這樣子,目前也未獲證實。(網絡圖片)
陸媒《新京報》微信公號“政事兒”報導,2017年4月,廣東省高院公布了鄭松標案的二審裁定書:鄭松標犯受賄罪、單位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裁定駁回鄭松標上訴,維持原判。
2015年10月,佛山中院對鄭松標案作出一審判決。宣判後鄭松標不服,曾提出上訴。
2012年底起,廣東揭陽腐敗“窩案”曝光,市委原書記陳弘平、原副市長鄭松標、原常務副市長劉盛發等多名官員相繼落馬;2014年,曾在揭陽任職的廣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羅歐、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也陸續被查。
根據廣東省高院公布的裁定書,鄭松標受賄的300多萬元,均來自一個叫“許小婉”的女子。
法院查明,2007年7月左右,時任揭陽市公路局局長的鄭松標,被時任揭陽市市長的陳弘平“打招呼”,在一間茶館裡認識了許小婉。2007年至2011年期間,鄭松標利用職務便利,幫助許小婉取得了7個工程項目的承包權,並提供了其他便利和幫助。在此過程中,鄭松標分4次收受許小婉送的現金,共人民幣232萬元、港幣100萬元。
許小婉的真名叫許秋琳,1970年出生,初中文化,是廣東揭陽市潤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而其更為“知名”的身份,則是與揭陽市委原書記陳弘平的“特殊關系”。
2007年年初,時任揭陽市市長的陳弘平結識了當時還在做服裝生意的許小婉,當時許小婉已是一位離婚的單身媽媽。2007年至2011年,她利用陳弘平的關系網,通過掛靠一些公司,承包了揭陽市公路局的7個工程。這段時間,擔任揭陽市公路局局長的,就是鄭松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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