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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母親被查的兩年裡 曲婉婷為她.. | 溫哥華財稅中心


[曲婉婷] 在母親被查的兩年裡 曲婉婷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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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婉婷和母親(資料圖)

  界面新聞報道(文/劉向南)因一曲《我的歌聲裡》走紅的歌手曲婉婷最近再次受到外界的格外關注不是因為她的音樂,而是她的母親。16歲開始就生活在加拿大的曲婉婷因為其母涉嫌一起金額巨大的貪污犯罪案件,已有兩年沒有回到國內了。


  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原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14年9月下旬被拘押,接受紀檢機關調查。2016年7月19日、20日,張明傑與同案被告王紹玉一起,在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張明傑被控貪污、受賄與濫用職權三項犯罪,其中貪污一項指控,所涉金額高達3.4985億元。

  盡管遙處地球的另一邊,但曲婉婷也不能躲離開是非。一方面,張明傑的案件一直處於不確定狀態,塵埃未定,她不得不牽掛;另一方面,網絡上針對她的各種質疑聲四起,其中一種代表性的言論認為,張明傑用貪污的3.5億把女兒送到國外讀書,令其享受國外的奢華生活,她卻在為母親開罪和辯解,完全看不到其母給別人造成的痛苦和災難。

  曲婉婷在哈爾濱的親屬告訴界面新聞,曲婉婷寫給母親的新歌《最好的安排》發布以後,網友的反應更為激烈,這對曲婉婷的打擊尤其大。

  對於輿論的質疑,曲婉婷感到很委屈。但過去兩年,她說自己一直未公開接受過媒體采訪,始終保持著沉默。

  2016年7月27日,她在微博中寫到:貪污3.5億是檢察院說的。檢察院有權控告,但是,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這兩年裡的遭遇,對曲婉婷來說,意味著什麼?她是怎麼度過的?在她的心中母親是個什麼樣的人?2016年8月9日,曲婉婷在接受界面新聞獨家采訪時,以一個女兒的角度,描述了這兩年裡她的經歷,以及走過的心理路程。


  曲婉婷說,她“相信法院,相信法律,一定會給媽媽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

  界面新聞:你是怎麼知道你母親被帶走的消息的?當時你在做什麼?

  曲婉婷:在2014年9月22日那一天,我回中國溫哥華旅游大使的工作,在北京開了一個新聞發布會,宣傳溫哥華旅游項目。這是我在那年的夏天,六七月份,回哈爾濱開過演唱會之後,第一次又回到了中國


  在回中國去做這個宣傳之前,我有和我的母親通電話。在我成功了以後,我回國的機會多了,時間多了,可能就有更多的機會見她。

  這一次,在我回去的前幾天,我有跟我母親講,我有這麼一個工作機會要回國,大致10天時間。但這次回去可能沒時間去看你,那就沒有辦法了,但其實我心裡知道,我是一定要找出一天時間,至少半天時間,回去看看家裡人的,因為我覺得他們年齡大了,我也大了,我可以做到經常回去看她,那我就要努力去做。

  雖然我心裡想著我一定回去看她,但我嘴裡跟她說我回不去了,因為我想給她一個驚喜。我之前給過她一個生日的驚喜,她非常開心,這次我還是想給她一個驚喜。

  可是2014年9月22日,下了飛機,我給我媽打電話,只有嘀嘀的聲音,沒人接,發短信沒人回復。以前,我媽不會看到我的來電不接聽,或者好久不回復我的。

  她不接電話,我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她生病了,她住院了,她是不是開刀了,是不是做手術了。

  當天晚上她還沒有回復我,也沒有任何消息。我給家裡人打電話,他們說昨天還見到你媽呢,應該沒有問題,你先睡吧。我媽平時都是早晨四五點就醒了,我倒時差,睡不著覺,第二天早上四五點也醒了,就給她打電話,她還是沒有回復,沒有反應。白天要工作,忙起來也不能給她打,但是心裡一直惦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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