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者: Baiedurfe, 时间: 2025-9-16 12:13
#2: 作者: Baiedurfe, 时间: 2025-9-16 12:14
近几日,石平之事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有人称其为“新时代最大的汉奸”。那么石平到底是不是汉奸? 如果是在战后的1946年,石平这样的人将会如何被处置?
#3: 作者: Baiedurfe, 时间: 2025-9-16 12:16
按照1946年民国政府颁布的“处理汉奸案件条例”规定,“丧失中国国籍者”排除在汉奸审判之外,按“战争罪犯”和“敌方人员”处置。
“汉奸”,也就是汉族或中华民族的奸细,他应具备的首要条件就是具备“中国国籍”。否则他就不是汉奸。
汉奸究竟如何处置,主要看其在战争期间犯了什么罪,是主动作恶,还是被动作恶,有无立功表现等。在战后被审判的5万多汉奸中,被处死的大约20%,也就是8成的汉奸未被处死,活了下来。比如著名的文化汉奸周作人,不但活了下来,而且活得不错,工资比普通百姓高得多得多,不但住在四合院内,还能著书立说,只是不能用真名,换了个名字而已。之所以周作人有此待遇,国共两党都没难为他,主要他仅是个文人,作恶不多,与上层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战时还曾帮助过李大钊的后人等等。
1946年“国防委员会第291号令”规定“国籍变更即构成对中华民族的彻底背弃”。 “处理汉奸案件条例”12条规定“归化敌国者视同叛国既遂”(普通汉奸是叛国未遂)。中共解放区“汉奸自首条例”规定“已变国籍者不适用自首减刑”。
#4: 作者: Baiedurfe, 时间: 2025-9-16 12:17
如果战时改为日本籍,当时的处理方式是:不需要收集证据、不考虑是否立功,如果没有特殊原因,默认直接死刑处理。
在大多数汪伪汉奸中,即使当了汉奸,做了不少伤天害理之事,他们还是认为自己是中国人,他们所作所为不是伤害中国,是曲线救国。也就说,在众多汉奸中,石平也是走得最远的,也是被那些人性没有完全泯灭的汉奸所鄙视的。
#5: 作者: 本坛第一毒舌, 时间: 2025-9-16 13:46
有东西出卖的才能叫汉奸,这个日本议员出卖中国什么了?
#6: 作者: 刘大妈, 时间: 2025-9-17 17:22
刘厅长呢
#7: 作者: 浅浅草, 时间: 2025-9-17 18:10
他的三观认知水平和对历史的参悟,比海内外骂他汉奸的被洗脑五毛粉红不知道要高多少级层次。
#8: 作者: Stupid, 时间: 2025-9-17 18:34
本坛第一毒舌 写道:
有东西出卖的才能叫汉奸,这个日本议员出卖中国什么了?
中国人放弃中国籍, 已不是中国人, 发表反中国言论也是外国势力介入, 哪来的汉奸?
如果中国人放弃中国国籍, 宣示效忠英国国王, 成为加拿大人, 在加拿大支持加拿大政府扣留华为孟晚舟, 算是汉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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