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將Omar Khadr帶回加拿大”...
在當時的媒體看來,
盡管Omar Khadr參加過恐怖組織,
但畢竟還是個孩子,
只是受了父兄的蠱惑而加入了恐怖組織...
2010年,Omar終於低頭認罪,並被判處8年徒刑...
之後Omar Khadr的家人委托律師控告加拿大政府,
他們表示,Omar作為未成年人,被關押到關塔那摩監獄後,應該得到應有的法律援助.... 而他又作為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政府就理應幫助他...
然而加拿大政府坐視不管,不但沒幫他,反而還幫美國人一起審訊他...
這樣的行為,無視了他的基本公民權益,所以要告加拿大政府!
好吧,這官司一直從地方法院打到最高法院,
當時的加拿大總理還是哈珀,他們和哈珀的政府打了三場,
三場官司,
哈珀政府都輸了...
2010年最高法院的裁定,
Omar Khadr被捕時只有15歲,屬於未成年人。
在關塔納摩監獄關押期間,他遭到嚴刑逼供,被剝奪睡眠,得不到加拿大公民應享有的法律援助,嚴重忽視了Omar Khadr的公民權,最高法院裁定,加拿大政府不僅違反了國際法,而且違法了加拿大人權憲章!
2012年,加拿大政府被迫將Omar引渡回國....
Omar Khadr回國後繼續在加拿大服刑...
之後,
Omar Khadr的律師繼續為他爭取加拿大政府的道歉與賠償,
據媒體透露,
他最早要求的賠償金額是2000萬加元...
...
經過多次協商,雙方最終達成了庭外和解,
道歉和賠償最終有了結果,
7月4日,現任政府總理特魯多正式代表政府做出道歉,
“關於Omar Khadr的賠償是基於憲章賦予的保護所有加拿大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做出的。這一點無可挑剔,也別無選擇。”
並加上經濟賠償,
據媒體透露,金額為1050萬加元....
一位加拿大公民,
因未成年時被洗腦參加了恐怖組織,
並與加拿大的盟友作戰時被捕,
期間因沒有得到加拿大政府對於他基本公民權益的重視,
而獲得加拿大政府的公開道歉和1050萬加元的賠償金額..
這就是整件賠償案的核心...
消息一出,網上網上頓時炸開了鍋...
法律界人士表示判決合理合法,
渥太華大學法律系教授Errol Mendes認為,
道歉與賠償表明了加拿大是法治社會,也是加拿大人引以為傲的地方,
如果政府不願支付這個數字,官司打下去,政府花費的金額可能更高...
以CBC新聞為代表的部分媒體也表示支持這一決定:
“Jonathan Kay:Omar Khadr理應獲得賠償和加拿大政府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