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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豪门8年离婚对决 隐瞒财产装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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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在温哥华一家中文媒体工作时,报社策划一个深度报道《在加拿大结婚,你要签个合同》的专题,希望告诫华人在结婚前签个婚姻合同(婚前财产协议)——加拿大的西人结婚或同居,十个有八个要先签个合同,把双方的财产和债务、包括带来的猫猫狗狗都白纸黑字地说清楚。但华人结婚,怕签合同伤了感情,基本都不肯签。所以华裔家庭的离婚案,伤感情的同时往往伤钱。



  我采访了好些资深的华裔“家庭法”律师,问他们:“华人结婚不签合同,官司是不是特别难打?”其中一位女律师给了我一份十几万字的判决,说每当有华人当事人来问“律师我不签结婚协议,把财产都放在爹妈名下行不行?”时,就会发给他这个案例让他们“学习一下”。


  这是个曾经让温哥华裔家庭法律师们耳熟能详的华裔豪门离婚官司,我用了一周时间才把这个超长的案例啃完。

  加拿大法院的判决,把豪门的家丑一条条捋出来,纤毫毕现,是连续剧的编剧编不出来的豪门恩怨。看完让人不由感叹:结婚时,新闻通稿里只能看到豪门的富贵和气;离婚时,判决书里才有豪门的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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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宗离婚案的男主角叫孙飞,是孙家的长子,他在香港长大,14岁就到苏格兰读寄宿高中。1983年,孙飞直接用学生签证从苏格兰来到加拿大,第二年,孙家其他的成员也全部从香港“登陆”加拿大。

  回顾孙飞当年的求学轨迹,显然是家族在有意培养继承人——他大学念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相当于加拿大的“复旦”,但很快,又休学到自己家的餐厅打工;一段时间之后,又去了有“名校预备役”之名的温哥华公立兰加拉学院,然后从兰加拉转学去西蒙菲沙大学读书;接着,孙飞考了房产经纪人牌照,在3家房产经纪公司工作过,随后他突然到一个城市去做管理高尔夫练习场工作。


  这显然不是一个加拿大中产阶级家庭孩子的履历。中产的孩子努力读书,一般就读的专业就是一辈子的职业。而豪门的二代,“专业”只是他了解一个行业的工具,先当一段时间的“专业人士”,是为了以后“管”专业人士。

  果然,从高尔夫球场离职后,孙飞就进入了父亲的公司——孙家先为他在温哥华开了3家公司,一个是高尔夫练习场,一个是购物中心,还有一个是投资公司。后来,孙家的公司名录还在变长,一直到孙飞离婚时,他都在为家族企业工作,是这几家公司的总负责人。

  


  孙家后来开办的企业(作者供图)

  1995年,孙飞结婚,妻子吴娜也是香港移民。她之前在美国纽约念书,从一所贵族中学考进商学院,拿到国际商务学位后到温哥华的一家香港银行做出纳。

  吴家也是“老钱”家族(old money,指有祖传家业、家底雄厚的人),吴娜的父母在温哥华有一栋房子,早早立下了信托书把房子给了吴娜和妹妹。而在遥远的香港,吴娜的外婆也写了一纸赠与协议,把自己在香港的房子留给了她。

  孙家给这对小夫妻准备的婚房,是孙飞父母于1989年在温西温哥华西区)富人区买下的第二栋房子,入手价99.5万加元(折合当时约670万人民币)。这个“大地(面积)旧宅”是买来翻造的,占地一英亩,带网球场和鱼塘。这间大宅只有6个卧室,倒有10个厕所——懂行的人一见这两个数字,就知道这是一栋社交功能大于居住功能的真正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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