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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部澄清"6年住满4年"新入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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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入籍及公民申请] 移民部澄清"6年住满4年"新入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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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网综合)自新移民法通过之后,中国移民最关心的就是其中提到的“居住要求延长至6年住满4年”的这部分,那等新法实施之后,是否必须要等到抵加6年之后才能申请入籍呢?面对这一疑惑,移民部近日特别做出解释,清楚指出等新规定落实后,移民若抵加后连续住满4年,即能申请入籍,并不需要等到6年之后。



据明报消息,移民部发言人勒萨热(Sonia Lesage)强调,新规定要求的6年居住4年,当中6年只是一个计算期,而不是要求“抵加6年”。


她表示,新规定下,移民部希望看到申请人,在过去6年(不是抵加6年)累积住满4年。给予6年的计算期,是为了担心有人无法持续居住,所以才给予较多计算期间的弹性,但如果抵加后,即未曾离开持续在加拿大居住,则他们在住满4年时,即可以申请入籍。


勒萨热表示,在旧法时代,要求入籍申请人在4年当中居住3年,这时,申请人只需要住3年即能申请,而新规定的6年居住4年,也是相同的计算方法,即如果住满4年,即能申请。

新《入籍法》已在今年6月19日完成立法,当中影响新移民较大的居住要求、居住意愿要求、参加入籍考试年龄扩大为14至64岁等条款,预期会在立法完成一年左右实施,约在明年六月份。移民部指目前预计实施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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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2 游客 [渎.甲.群.止] 2014-09-22 15:23
    you see...... chinese, chinese, chinese.
    评论1 游客 [朋.月.四.乐] 2014-09-22 10:28
    还是每一年住满半年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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