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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政協委員撞死人大代表,賠650萬後改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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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記者從雙方家屬處獲悉,湖南醴陵政協委員撞死人大代表案二審維持原判。




2019年9月,醴陵華埠村主任劉某調解村中企業與塘坊村土地交換事宜時被塘坊村村主任陳某駕車撞死。劉某時任醴陵市人大代表,陳某是醴陵市政協委員。該案一審陳某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湖南高院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期間經調解陳某家屬賠償劉某家屬650萬元獲得諒解。




2024年1月,株洲中院以陳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雙方家屬對一審判決均不滿,陳某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陳某父親稱,他兒子是覺得會發生沖突,駕車時低頭拿噴霧劑致車輛失控撞人。判決書顯示,該觀點證據是上訴期間陳某家屬自行查找,法院並未采用。

此前紅星新聞曾報道:

湖南一村主任撞死鄰村村主任,賠償650萬元獲諒解後由死刑改判15年

2019年,湖南省醴陵市一村主任、市人大代表劉波被鄰村31歲的村主任陳旭駕車撞死。


2021年,該案一審陳旭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後被湖南高院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其間,陳旭家屬賠償劉波家屬650萬元並獲諒解。2024年1月,株洲中院重審以陳旭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4月2日,劉波的女兒劉女士對紅星新聞表示,盡管她和家人簽署了諒解書,但依舊不能接受重審在並沒有出現重要新證據的情況下,陳旭被改判罪名並判處有期徒刑15年的結果。

原一審激辯“是否有撞死人的故意”


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2019年9月16日,醴陵市李畋鎮華埠村村主任、醴陵市第十五屆人大代表劉波到鄰村塘坊村村委會,參與調解塘坊村村主任陳旭名下一家公司與另一家公司的土地交換事宜。

判決材料顯示,調解過程中,劉波與陳旭的父親陳友平發生了口頭爭執,被旁人勸止。隨後,陳旭接到另一位與會人員的電話稱陳友平“與人打起來了”。陳旭誤認為劉波打了陳友平,心生氣憤,遂駕汽車前往塘坊村村委會,在塘坊村村委會湘贛戲台前坪內,看見劉波站在一輛轎車邊上。陳旭為教訓劉波,駕車加速沖向劉波,致使自己的車左前部與在場轎車右尾部碰撞後,將劉波撞飛到距離其近10米遠的湘贛戲台牆上墜落,劉波當場死亡。

事發次日,陳旭被刑事拘留,並於2020年6月被提起公訴。

株洲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陳旭出於氣憤為教訓受害人劉波而駕駛車輛加速撞向受害人,將其撞飛到距離其近10米遠的湘贛戲台牆上墜落,導致受害人當場死亡。陳旭明知其開車加速撞向他人可能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後果,仍不減速放任此結果發生,屬於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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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 11 人參與評論    (其它新聞評論)
    評論2 游客 [五.教.子.不] 2024-09-25 23:23
    那地界局長可以被扔下樓,顧個殺手十萬、八萬就夠了,如今這代表那代表的要放當年就是土匪村霸土豪劣紳
    評論1 游客 [山.不.黃.亡] 2024-09-25 21:40
    650萬元?!早有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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