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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雅照: 台湾6名男子骗86名未成年少女拍不雅照,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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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专题)东森新闻云12月25日报道,台中地检署2023年查出,6名台湾男子在社交媒体INS上锁定未成年少女,骗拍裸照及猥亵影像,接着再上传至社群牟利,宛如“台版N号房”,创立3个月不法获利破800万元新台币,后被起诉。台中地方法院今日(25日)宣判,6人分别被判处1年5个月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可上诉。




台中地方法院资料图。图源:台媒


报道称,台中地检署调查发现,潘姓男子等6人自2021年起仿“韩国N号房”事件,在INS上锁定未成年少女,假称拍照就可以赚钱、送苹果手机,或是以高薪吸引少女担任模特儿,并要求她们做出各种猥亵动作,拍下裸照后上传至潘姓男子等人在通讯软件Telegram创设的社群。


除此之外,社群中以点数进行交易,若会员上传未成年少女的不雅片,还能累积点数,借此下载其他会员上传的不雅视频,以此为循环,之后潘姓男子等人改用缴交泰达币储金的方式,招募会员并用来购买性影片。

检方查出,陈男、刘男甚至自诩为“台萝教主”,若未成年少女不按他们的要求拍摄裸照,就恐吓对方要将裸照外流。检方调查发现,共有86名未成年少女受害,年龄最小的仅9岁,最大的才17岁,许多少女受不了精神压力,出现自残行为。


检方表示,潘姓男子等6人短短3个月内犯罪所得约800万元新台币,且手段卑劣,认为6人恶性重大,严重危害人性尊严及社会秩序,建议法院从重判处潘某、陈某、刘某等各有期徒刑30年,另外李某有期徒刑10年、张某有期徒刑7年、苏某有期徒刑5年。

台中地方法院审理后,判陈某有期徒刑12年、刘某有期徒刑10年、李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潘某有期徒刑6年、张某有期徒刑3年,而苏某则是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4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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