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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房屋買賣 發"點贊"不等於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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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 BC省最高法院近日裁定,僅用“豎起大拇指”表情回復短信,不構成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簽名,因此該合同不可執行。


這起案件涉及薩尼奇庫克街上一棟115年老房子的出售。




地產開發商丹尼爾·羅斯(Daniel Ross)去年試圖購買這棟掛牌價為75.9萬加元的房產,並與屋主加維兄弟(Kyle 和 Matthew Garvey)展開談判。

在一輪還價中,加維兄弟通過電子郵件向羅斯提出修改條件的還價。羅斯隨後回信表示接受所有條款,並附上已簽署的合同副本。之後他還發短信確認接受,還收到了屋主凱爾的“豎起大拇指”表情回復。



羅斯認為這已構成正式協議,並起訴屋主,要求強制執行合同。


但是,法官Jan Brongers裁定,盡管雙方確實達成了合同內容,但由於屋主未在文件上簽字,因此根據BC省法律,這份關於土地的合同不能執行。

法官指出,表情符號或電郵地址本身不具備法律意義上的“簽名”功能,不能代替正式簽署。

法院最終駁回了羅斯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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