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溫哥華資訊

溫哥華地產

溫哥華教育

溫哥華財稅

新移民/招聘

黃頁/二手

旅游

BC女子停車場摔傷賠百萬?又有變數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加西網綜合)BC省上訴法院日前作出裁定,撤銷此前BC省最高法院裁定便利店連鎖品牌7-Eleven支付近91萬加元賠償金的判決,並要求重新審理有關精神健康損害賠償的部分。




這起案件源自2018年一起事故。時年37歲的Crystal Tommy在BC省史密瑟斯(Smithers)一家7-Eleven門店外的停車場不慎絆倒在一處草皮與坑窪交界處,導致腳踝三處骨折。她隨後起訴7-Eleven疏於維護場地安全,導致事故發生。


下級法院原判賠償逾90萬元

2023年,BC省最高法院認定7-Eleven存在疏忽,並裁定應向Tommy支付90.7363萬加元賠償金,包括:

  • 17.5萬元 一般損害賠償
  • 49.4萬元 未來收入損失
  • 1萬元 過去收入損失
  • 17.1863萬元 未來家務損失
  • 3.9萬元 過去家務損失
  • 1.7萬元 未來護理費用
  • 500元 特殊損害賠償


此外,由於7-Eleven拒絕以Tommy此前提出的12.5萬元和解方案解決糾紛,法官根據BC省相關法規,額外裁定其支付雙倍訴訟費用,將賠償金額進一步推近100萬元。



上訴法院:精神健康損害與事故因果關系“評估不足”

然而,7-Eleven隨後提出上訴,指出原審法官在判斷精神健康損害是否因事故直接引發的問題上,未進行法律所要求的詳細因果評估。

上訴法院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采納了這一觀點。法官傑弗裡·戈梅裡(Justice Geoffrey Gomery)在裁決中寫道:

“審判法官未能判斷腳踝及背部損傷對原告精神健康問題是否有實質性影響,導致整體賠償評估基礎不穩,必須重新審理。”
1     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上一頁123下一頁
注:
  • 加西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 在此頁閱讀全文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307 秒 and 5 DB Queries in 0.0013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