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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性侵前科男猥亵幼女获刑2年,检方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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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报道,河南郑州。近日,郑州一起猥亵儿童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60岁的被告人殷某某曾因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6年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于今年2月在郑州市上街区某小区小花园内,对独自玩耍的7岁女童实施猥亵。


据案情披露,当日下午,殷某某趁四周无人之际,以零食引诱女童靠近,随后伸手侵入女童上衣并抠摸其下体,造成女童身体及心理双重创伤。女童回家后向家长哭诉遭遇,家属立即报警,警方迅速锁定嫌疑人并将其抓获归案。

庭审中,法院查明殷某某存在“性侵前科”“针对未成年人作案”“公共场所实施犯罪”等多项从重处罚情节,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具有坦白情节。综合全案,一审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殷某某有期徒刑2年。

判决结果公布后,女童家属明确表示不服,认为2年刑期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对孩子造成的创伤严重不符,属于“量刑畸轻”。女童母亲透露,孩子案发后出现不敢独自外出、夜间频繁惊醒哭闹、对陌生人极度恐惧等症状,心理阴影难以消除。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量刑不当,未能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及对性侵前科再犯者的严惩力度,已依法提出抗诉。目前,案件正等待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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