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温哥华资讯

温哥华地产

温哥华教育

温哥华财税

新移民/招聘

黄页/二手

旅游

长平:"结束一党专政"并非罪行,一党专政才是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长平观察:“结束一党专政”并非罪行,一党专政才是 https://t.co/d3aFCwB9p2— Chang Ping 长平 (@chang_ping) January 23, 2026


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国安案本周开审。时评作家、六四记忆· 人权博物馆总策展人长平认为,对纪念六四民主运动、呼吁建设民主中国的公民组织进行审判,才是真正的罪行。

世界太乱,以至于一些关键历史事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但也正因为世界太乱,这些历史事件尤其不应该遭到忽视。其中之一,就是周四(1月22日)开庭审理的香港支联会、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案。


支联会——全称“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成立于1989年5月21日,中国六四”民主运动期间,北京戒严的第二天。

1989年6月,“六四”遭到血腥镇压之后,支联会启动了“黄雀行动”,秘密营救遭中国政府通缉的政治异议分子。此后连续三十年,支联会每年都组织维园六四烛光集会。参加人数少则三五万,多则十几万,创下了人类抗争运动的奇迹。

这些抗议活动旨在争取“五大纲领”,即“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

2021年9月,香港已处于实施“国安法”后的政治恐怖之中,支联会被迫解散。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等人被捕,至今还押1400至1600日。如果他们被指控的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10年有期徒刑。

中国宪法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此案的争讼焦点涉及到中国宪法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控方在开案陈词中指出,支联会长年主张“结束一党专政”,该核心诉求必然涉及违反中国宪法,属以“非法手段”颠复国家政权。


此前,邹幸彤要求撤销公诉书,遭到法官驳回。

在驳回的判词中,法官已经支持了控方的观点。法官称,邹幸彤鼓吹“结束一党专政”,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主张“毋容置疑”违反国家宪法。

中国政治制度研究学者吴国光教授撰文争辩称,中国宪法从来没有将中国政治制度确定为“一党专政”;“任何试图结束一党专政的行为都被视为违宪”这个说法不仅不能成立,而且其自身就违宪了;根据这样的说法来行使司法权力,是非法行为。




中国宪法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吴国光教授的论辩揭示了中国法律规定和实践的荒谬性。中国宪法回避了“一党专政”,但它有没有实质规定中共专制政体,在学术界是有争议的。更不用说,在现实政治实践中,“一党专政”的事实难以否认。习近平也反复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体现到……各方面”。

此案的审理法官提出,“结束一党专政”必然要终止中共的领导地位。在现行法律中,亦不存在任何“合法手段”来结束中共领导。这听上去像是对中共“一党领导、多党合作”文字游戏的嘲讽,同时也契合中国的政治现实。

在我看来,把一个党的领导规定为国家制度“最本质的特征”的宪法本身就是荒唐可笑的,是一部恶法。围绕这个“本质特征”制定的其他法律,比如香港《国安法》,也是十足的恶法。

我相信,“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的政治理念中,本身就包含了废弃这些恶法。对这样的政治理念和政治口号进行审判的法庭,是法治的羞耻,是一种真正的罪行。
不错的新闻,我要点赞     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上一页12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246 秒 and 5 DB Queries in 0.003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