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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入籍及公民申请: 新修订法例:申请入籍者宜早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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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4法案要求入籍申请者提交加拿大税务纪录。资料图片

  最新一期《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引用CCH税务专业期刊(CCH Tax Topics)资料指出,在联邦修改入籍法、要求入籍申请者未来需有加拿大税务纪录才能申请公民后,会计师或税务顾问应提醒新移民申请者,如果计划入加籍,应该提早于2014年开始报税。


  本报记者张文慈

  据联邦政府提出《加强加拿大公民法》C-24法案,要求入籍申请者在6年内必须住满4年外,还要求每年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83天,且在6年内的4年中,有加拿大税务纪录的人才具申请公民资格。

  CCH税务专业期刊指出,未来移民部将与加拿大税务局(The Canada Revenue Agency, CRA)密切咨询,所以任何申请人需要入籍时,一定要准时在加国报税,并且要诚实报告税务状况。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就表示,加拿大与中国政府在1986年签署《加中税务协定》(Canada-China Tax Treaty),该协议目的是为避免对与两国均有关系的人士,进行双重征税及打击偷漏税行为。

  住满183天要报税

  他指出,按加拿大政策,每年从2月10日开始至4月30日止是个人报税的时间。只要住在加拿大境内有工资收入、有银行的利息收入、有股票和房产的投资收益,凡住满183天者都要报税。此外,按加拿大海外资产申报法规定,凡海外资产超过10万加元者均须向加国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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