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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城監獄裡高幹嬌妻 美女慘遭蹂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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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青(左)與王光美拼圖

  作為兩位前“第一夫人”,王光美和江青在秦城上演了“換房”橋段。


  王光美出身大家,畢業於輔仁大學,父親曾任民國總長,抗戰勝利後從北平軍調處轉赴延安,是劉少奇在中共勝利入城之際續娶的第四任妻子。毛澤東劉少奇在對待夫人態度上風格不同。1950年代到1960年代前期,江青尚處於政治舞台邊緣,只是擔當毛主席秘書一類角色。由於毛澤東除建政初訪問蘇聯外從不出國,江青也無機會對外展示其第一夫人風采。王光美卻時常隨劉少奇出國訪問,尤其以1963年出訪東南亞四國最為風光,從而招致江青嫉恨。


  文革之前的“四清”運動中,劉少奇更是放手讓王光美在河北省撫寧縣桃園大隊抓蹲點,推廣“桃園經驗”。凡此種種皆為犯忌之舉。王光美回憶,“四清”運動期間,一次在中南海春耦齋舞會上碰到江青江青對王說:“我現在身體不好,下不去了。你身體好……”妒意溢於言表。文革初期劉少奇被打成“內奸、工賊、叛徒”並含冤身亡後,王光美被株連,罪加一等關入秦城,備受折磨。一種傳言是王光美曾被判死刑,毛澤東“刀下留人”。原周恩來傳記組長高文謙考證,事實是專案組曾建議對王“永遠開除黨籍並懲處”,沒有說明懲處是生刑還是處決,專案組牽頭人江青批示“擬同意”,留下了處決可能性。周恩來批示“應判刑”,或有針對之意。毛提出“保存活證據,對將來有利”並批示“暫不宜判刑”。同時高文謙披露,江青曾私下對毛要求處王光美死刑。1978年12月22日,王光美獲釋,而一年零八個月以前,江青已經進入秦城受審。

  參與審判江青案件的法官王文正,記錄了這一起“換房”戲劇的落幕:1980年的一天,法官們正在秦城監獄預審室裡觀看預審江青的錄像,一輛轎車開進秦城大門,車上走下一位女同志,在有關人員引導下,向預審室走來。進屋之後,她靜靜地坐在一旁同法官們一起看預審江青的錄像,看得很認真。


  錄像結束之後大家看清,原來這是王光美。出獄兩年後,她故地重游,特地來觀看昔日加害者在秦城的錄像。王熱情地同法官們打招呼,看上去精神不錯,但剛才看錄像的激動似乎還未平息,眼眶裡含有淚光。王光美環顧一下這間昔日她也曾受審的房屋,對法官們感慨道:“一場文化大革命搞了10年,我卻在這裡被關了12年,比一場文化大革命的時間還長啊!”

  落幕之後,尚有尾聲。1980年11月20日下午3時,北京正義路一號,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第一次開庭。審判庭樓上會議室設有閉路電視,供黨和國家領導人在此觀看實況。審判台下有前國家主席劉少奇夫人王光美、賀龍夫人薛明和羅瑞卿夫人郝治平三人坐在前排中間的旁聽席上,觀看了江青被兩名女法警押上被告席的一幕。王、郝二人,都是秦城的前“房客”。薛明也曾因與江青的過節,在賀龍過世後受到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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