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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10万限制出境 黑名单华人肝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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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加西网报道了加拿大国税局为了追缴偷逃的税款,放了一个大招:


加拿大国税局开始没收财产(房产+车辆)以收缴逃税。




这是加拿大税务局(CRA)首次使用《刑法》中的条款打击逃税的新手段。

专家称,这一举动被一些专业人士称为改变了游戏规则。

加税局可以没收逃税者的海外资产:这个打击逃税新手段或成为加税局追缴偷税漏税的利器。

加拿大国税局最近在一起案件通告中表示这是国税局首次通过没收财产来收缴逃税。

最先以身试法的是一对越南裔夫妇,他们被控涉嫌逃税,国税局表示今年10月23日, Chi Van Ho (Ho) 和 Thanh Ha Thi Nguyen (Nguyen) 被控逃税,他们被控隐瞒从2008年1月到2013年12月的311万收入,逃税52万3532加元。

国税局表示他们被控利用多种手段隐瞒应课税收入,包括挪用公司租金收入和操纵供应商发票等。

国税局目前没收了两人所拥有的6栋出租物业和一辆汽车。

  

加拿大国税局发言人Stéphane Bonin不但证实国税局已经对一些逃税者采取了没收财产的行动,而且表示国税局会继续利用刑法赋予的权力对逃税者的非法所得给以没收,以加大打击逃税漏税行为的力度。



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管理学院教授Marc Tassé认为,国税局采取没收逃税者财产的行动具有很强的震慑逃税者和打击逃税行为的作用;国税局不但有权没收逃税者在加拿大的财产,而且有权没收逃税者的海外资产;特别是还堵塞了逃税者利用宣布自己公司破产的办法逃避税收责任的漏洞。

国税局此招一出,逃税者和欠税者估计没有好日子过了。

加拿大追缴逃税下狠手,中国也不能闲着!

近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


《办法》规定: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将直接判为“D级”。

对于此类纳税人,税务机关将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此外,D级纳税人还将面临多项惩戒措施——比如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等。




这项新规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事实上,随着技术不断成熟,体制不断完备,在许多领域,与华人华侨切相关的政策已然更新,风险红线愈发清晰!

但令人担忧的是,由于种种原因,部分侨胞的讯息的意识远未跟上。

本篇内容梳理了华侨华人最该注意的几份“黑名单”,切勿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蚂蚁搬家”?上外汇局关注名单!

12月6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开通报了15例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涉案主体包括4家银行、4家企业和7名个人,总罚款金额约1700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首次披露,被通报的4家企业和7名个人的处罚信息,将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此次被通报的7名个人,有4人因为用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被罚,有3人因分拆逃汇被罚。

非法买卖外汇的4人中,江苏籍徐某和辽宁籍冯某都是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分别折合265.98万元人民币和1081.79万元人民币,分别被罚款32万元人民币和13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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