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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香港23条立法 死尸身上补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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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3月8日召开特别会议,处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草案首读及二读,火速加快23条立法。2003年约50万港人上街大规模游行反23条,DW客座评论员曾志豪分析,从现今民众的反应对比,到政府对于反对意见的处理,香港的改变再明显不过。


国安法和23条,对外界来说,客气一点,是架床叠屋;不客气一点,便是在死尸身上补刀,多此一举。国安法明明已经令到香港“管治完善”,为何还要在已经身体康复的病人身上,再插一剂23条补针?

这当然就有两个层面的分别,一个是纯粹法律条文的差异,一个是政治态度的分别。


法律条文的差异,就是23条会立一些国安法字面上都没有包含在内的东西,例如“叛国罪”、“间谍罪”、“外国政治组织”等等。

不过,政治层面应该才是最关键的差异。国安法是人大常委拍板通过移入香港,是中央代劳,不能反映香港特区丝亳意愿。23条不同,是基本法写明的“自行立法”责任,只要23条立法,中央政府就可以大声告诉世界,这是香港人自己愿意保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动作。一个是被逼,一个是自愿,后者当然才能体现“真爱”。而且,当初北京就是在23条一役栽跟头,当然要在摔倒的地方爬起来。政治上的自愿忠诚配合,也是重要功效。

对外界也发出强烈政治符号:香港不会在国安法下便完成政治斗争。香港的反送中运动已经把香港作为经济城市的角色抹走了,国安法后有23条,23条也不会是终点,谁也不敢担保,甚么《保护英烈法》不会也由中国引入香港。反正这个信号很明显:不要以为国安法是句号。




2023年12月18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北京与来访的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握手。

具体比较,2024年的香港,和2003年的香港,在处理23条上都有巨大差异。不说谘询期长短真伪了,大家心中有数,就说市民呈交的谘询意见吧。

2003年那一次,政府当然要强调绝大多数意见都是支持立法,但毕竟当年香港社会反对意见很多,公民社会也兴旺,所以当年政府把许多反对意见,列作C类“意见不能辨别”。后来被包括民主党在内的团体抗议,政府才“修改”把这些意见变为“反对”类别。换言之,当年政府有意美化,但最后还是承认了香港是有少数反对意见。


2024年的香港,完全不同了。首先政府宣布98%市民支持立法,并指收到93份反对意见,但有一半不能辨识身份,能认出身份的,有10份来自“境外反华组织及潜逃者”,保安局长邓炳强形容是“贼仔不想我哋锁好门窗”。直接把反对意见定性为“贼仔”。

律政司林定国甚至说,“反对意见有两类,其一很明显来自反中、反华组织,纯粹反对立法。你话连立法都错,或者根本都唔系讨论,净系话影响人权自由,都无咩参考价值,动机亦很明显,我一定唔会理佢”。即是说,只要你的“立场出身”有问题,你的意见就完全没有参考讨论价值,即是政治成份不好便剥夺你政治表达权利终身。

很明显,2003年的香港,纵使政府要弄虚作假,也没有想尊重民意,但至少仍要做戏,不敢把反对意见讲成是“我一定唔会理”;2024年的香港,完全就是“顺我者昌”的霸道。这个分别,相信不只在23条谘询适用,在所有政府政策推动,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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