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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嘉玲: 劉嘉玲 早原諒當年拍裸照的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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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一場聲勢浩大的抗議活動在香港街頭舉行。


  與其他游行不同的是,參加這場活動的人都是當時活躍在影壇的明星大腕,例如梅艷芳張國榮成龍劉德華等。

  


  他們舉著“天地不容”“抵制暴力媒體”的牌子,義憤填膺地走在街頭,要為一個人討回公道。

  

  這個人,就是劉嘉玲

  12年前,劉嘉玲開車去曾志偉家打牌,途中遭到黑社會綁架。

  她被關押了3個小時。期間,她被綁匪以各種手段凌辱,被迫拍下了許多不雅照片。

  12年後,出獄後的綁匪將照片賣給了東周刊,於是劉嘉玲裸照出現在了東周刊的封面上。


  

  東周刊樣刊△

  這件事在當時的香港掀起了狂風巨浪,東周刊的銷量也跟著直線上升。


  就在東周刊享受著由巨大流量帶來的收益時,當事人劉嘉玲卻陷入了極大的痛苦之中。

  整整半個月,她把自己關在家裡,沒有走出房門一步。睡覺的時候,總會夢到自己被綁架時的畫面。

  一向樂觀的她,甚至產生過要自殺的念頭,但最後,她還是選擇勇敢地站出來,承認自己就是照片中的那個人:

  “我今天來這裡,想對愛護我的人,支持我的人,和一些想傷害我的人說同一句話:我比我想象中更堅強。

  如果這樣一件令人難過的事情,可以令大家警覺到傳媒的職業道德對大家的生活環境的重要性,那其實我受到的傷害真是算不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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