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温哥华资讯

温哥华地产

温哥华教育

温哥华财税

新移民/招聘

黄页/二手

旅游

离婚: 80岁民营企业家离婚案: 不准离婚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成都的邱先甫先生是一名80岁民营企业家,在成都最繁华的商业街春熙路有一栋大楼,截至目前,该处房产价值数亿元。除此之外,他曾向记者表示,自己的资产有十多亿。不过,两年内,这位企业家先后收到57岁的妻子田女士提出的两次离婚起诉。


  刚刚,记者从邱先甫代理律师朱界平律师处获悉,在邱先甫妻子田女士提出第二次离婚起诉的一审判决中,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判决邱先甫胜诉。金牛区人民法院认为,为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挽救双方的婚姻家庭,根据《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不准予田女士与邱先甫离婚

  据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朱律师表示,对方很可能会上诉。

  

  
点个赞吧!您的鼓励让我们进步     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368 秒 and 5 DB Queries in 0.0017 秒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103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