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温哥华资讯

温哥华地产

温哥华教育

温哥华财税

新移民/招聘

黄页/二手

旅游

跨省抓捕舆论监督者 网友一片骂声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跨省抓捕”又来了。

根据新闻媒体的报道,去年8月,山西省繁峙县男子庞雁冰在他的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三篇替山东车主苗某某打抱不平的文章。


这些文章目前已经被删除,只能看到相关的标题,《山东临沂市沂南县交通执法太厉害,上路追车还打人》《向山东省济南县县委书记侯占夫反映交通违规上路追车导致车祸,恼羞成怒当派出所面抢手机打人》《致信山东省临沂市委书记任刚,沂南县政府官官相护说瞎话办假事敷衍老百姓》。

作为公民,在网络公开发表文章,监督交通执法权力,向地方领导反映已经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庞雁冰还是“2022年度山西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员”。

但出人意料的是,在文章发布几个月后,今年1月30日,庞雁冰却遭到山东沂南县警方的“跨省抓捕”。


在山西参加亲戚的婚宴时,沂南县警方从天而降,把庞雁冰直接从山西带到了山东。

警方抓捕庞雁冰的理由,是早已臭名昭著的“寻衅滋事”。




这件事情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轩然大波。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的蓝天彬律师,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的龚华律师,为庞雁冰提供了无偿的法律援助。

蓝天彬律师认为,庞雁冰出于监督政府部门规范执法的心态,出于关注社会的热心,发布相关文章,并在文章中配有现场视频和照片,辅以监督政府部门的评论性文字,不属于编造或散布虚假信息。



“沂南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应当允许网民监督。”蓝天彬律师表示,对于庞雁冰出于善意的批评,政府部门应当予以包容,司法机关应当予以尊重,不能动辄“因言获罪”。
点个赞吧!您的鼓励让我们进步     这条新闻还没有人评论喔,等着您的高见呢
上一页12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306 秒 and 4 DB Queries in 0.0016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