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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稱13歲時遭強奸 報案3年未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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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武安女孩小花(化名)在網絡上反映稱,2020年底,時年13周歲的她遭男子郭某某強奸,後懷孕引產。事發至今已近3年時間,郭某某仍未受審。


為小花提供法律援助的一名律師告訴澎湃新聞,案發後武安市公安局進行了刑事立案。另有知情人士稱,檢察機關當時沒有批捕嫌疑人郭某某,原因是郭某某當時不知小花不滿14歲,郭某某後被取保候審。

6月14日,小花向澎湃新聞表示,數天前她收到武安市檢察院送來的審查起訴階段的未成年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有當地政府部門人員向其透露,郭某某已被羈押。


針對小花上述說法,澎湃新聞多次聯系武安市公安局及武安市檢察院,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河南商報 圖

女孩稱13歲時遭強奸

小花稱,其出生於2007年6月。她告訴澎湃新聞,她與郭某某是在社交軟件上相識的。2020年11月28日,兩人相識約一個月後,郭某某以幫助她找工作為由約其見面。

“當時給我打好車了讓我過去,我上了車就被拉到了一個電競酒店。”小花稱,進入房間後,郭某某強行與她發生了性關系,“他拽著我”,小花稱,郭某某當時知道她的實際年齡不滿14歲,她並不知道郭某某的具體年齡,“但肯定是成年的”。

小花告訴澎湃新聞,郭某某與她在一起待了近半個月時間,“從第一個電競酒店出來之後,又去過三四個賓館,他還把我帶到過他家。”


她稱,在郭某某家中,她見到了郭某某的父母、弟弟及一個男童,後來她詢問得知,男童系郭某某的孩子,郭某某已離異。小花稱,當時郭某某並未向家人介紹她的身份,“他家裡人應該問了,但他(郭某某)沒當著我的面跟他們介紹我。”

小花說,在這近半個月的時間裡,她的家人一直聯系不上她。那時父母確實多次聯系她,但她沒有接聽電話,“我害怕,郭某某威脅我說要把這個事告訴我家裡人。”

據頂端新聞此前報道,一份小花父母的回憶筆述顯示,2020年11月28日下午,他們發現孩子丟失;2020年12月12日,他們找到小花。

小花告訴澎湃新聞,郭某某最後聯系了她的姑姑,並把她送回了姑姑家。至於郭某某為何能聯系到其姑姑,小花稱已記不清細節。


得知懷孕後報警

小花說,回到家後的她沒有告訴父母實情。直到事發半年,2021年6月,父母發現她已懷孕7個月,她才告訴父母,父母隨即向當地公安局報案。

“我不知道自己懷孕了,那段時間也沒再和郭某某聯系過。”小花說。醫院記錄顯示,2021年6月24日,小花腹中的孩子被引產。

為小花提供法律援助的一名律師告訴澎湃新聞,當時武安市公安局進行了刑事立案。

澎湃新聞獲悉,2021年12月14日,武安市檢察院曾分別向小花及作為其法定代理人的母親牛某某,發送了針對郭某某涉嫌強奸罪案的詢問及到場通知書。此外,武安市檢察院還向小花父母發了一份《督促監護令》。其中寫道,武安市檢察院在辦理案件中發現小花家庭經濟一般,父母忙於工作,怠於履行監護職責,且忽視教育重要性,致使其過早輟學,踏入社會的洪流,結交不良朋友,容易受人引誘,沒有樹立正確人生價值觀及戀愛觀,導致行為偏差,最終耽誤自己青春。武安市檢察院督促小花父母履行相應監護職責。

武安市檢察院在本案審查逮捕階段,還曾向小花下發了《未成年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訴訟義務權利義務告知書》。有知情人士告訴澎湃新聞,後來檢察院沒有批准逮捕郭某某,理由是案發時郭某某不知道小花不滿14歲,後郭某某被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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