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音寶寶
回音寶寶 於 2014-12-30 05:57 寫道:
一名14歲女童上週在金鐘政府總部「連儂牆」以粉筆畫花,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獲准保釋,未被落案起訴;警昨向少年法庭為女童申請照顧或保護令,接管女童。裁判官將聆訊日期押後至1月19日,等候社署提交報告,並暫判該女童須入住女童院,期間將無法如常上學。

女童代表律師何珮芝向《立垱》記者表示,女童父親在庭上保證,可接送女兒返放學,並時時陪伴女兒外出,但裁判官仍認為他沒有能力照顧女童,因此將案件押後,並不准女童交由父親照顧,等候聆訊期間要入住女童院。何珮芝又引述裁判官認為其父性格較女童「軟弱」,擔心父親沒能力照顧女兒。

何珮芝批評判決極度不合理,認為法庭指該父親沒有能力照顧女兒沒有根據。

粉筆畫花 警員圍捕 扣查17小時

金鐘佔翢铠清垱後,連日有人在「連儂牆」張貼貼紙、以粉筆畫花,警員23日凌晨1時,突然出動多名警員「圍捕」,以涉嫌幹犯刑事毀壞罪拘捕一名姓李的55歲女子、以及用粉筆畫花的14歲中三女童,將他們帶往中區警署扣查,案件當時暫列刑事毀壞跟進,由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

蘋果日報早前報道指,該名14歲女童在元朗一間中學就讀中三,她曾在旺角的「鳩嗚」事件被警方帶走。

警方上月底在旺角佔翢铠清垱行動中,也曾經拘捕一名14歲中三男學生,控方及後未有提控,反而以男生的父母疏忽照顧致他參與佔中为由,申请儿童保护令,覄颉得男生的监骨{ǎ餑猩頁し炊浴2門泄俳稈橫崦髂1月1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少年法庭提訊,其間男生續由父母監管。

根據《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申請人要取得保護令的要求之一,是要證明兒童不受控制程度達至可能令他本人或其他人受到傷害。
樓主  
本那比經略
本那比經略 於 2014-12-30 10:56 寫道:
這要是去天水圍畫,估計連管得人都沒有。。。:lol:
第 1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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