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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男警疑假称为文员,透过网络遊戏群组聚会认识女事主後,趁女方酒醉时涉在时鐘酒店内与她发生性行为。女事主因酒醉,对事发经过无印象,後来因发现怀孕,才与男警对质;男警起初坚决否认当晚曾与女方性交,後来又哀求女方不要报警,并付上堕胎费及身体调养费。後来又反指女方勒索,更指已经有律师协助等。女方一怒下报警指遭男警犟姦。堕胎手术後证胎儿父亲是男警。案件早前在高等法院审讯,3男4女共7人的陪审团经退庭3.5小时商议後,以6对1大比数判被告罪成,被判监5年10个月。
重审再定罪刑罚加4月
被告李伟嘉(33岁)被控一项犟姦罪,任职警员。控罪指指他2016年6月19日在九龙塘一间时鐘酒店犟姦女事主X。被告在2017年曾经审讯并被裁定犟姦罪成,并被判狱5年半。他後来上诉得直,但重审後再被裁定罪成,刑期更比上次审讯多了4个月。
控方庭上提及被告背景,指他无犯罪纪录,学历至副学士,在2016年10月3日被拘捕前任职警员,与女友育有一名一岁多女儿;被告被扣押前与66岁无业母亲同住。
被告任警员时曾获加许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指,被告犯案前品格良好,为人孝顺和对家庭尽责,为改善家庭狀况,凭自己努力加入警隊。在警隊任职时,获得众多嘉许狀,可见他对警隊工作有巨大热诚。律师又称,此案件已经令被告前途尽丧,对被告母亲、女友以及年幼女儿有巨大打击。从本次案件来看,被告并非有预谋犯案,没有使用暴力,故希望法庭能考虑其良好品格和家庭背景而轻判。
官斥被告只为自己快感
惟主审法官称被告的背景没有与年幼女儿相处过等都不是减刑藉口,直斥即使案件令他家散人亡也是他自己的责任。法官又称,被告为求自己快感,在与事主性交时不使用任何保护措施,完全不顾女事主有机会受到的伤害,最终也使女事主怀孕,需要堕胎。法官称,即使事隔三年,女事主在庭上作供时仍然无法忘记此事对她的伤害,指不用心理学家报告都可以明白伤害是何等深刻。考虑到以上种种,法官决定以6年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有良好品格,减刑2月,判刑5年10个月。
案件编号:HCCC 268/2019
男警疑假称为文员 姦醉娃致成孕 入狱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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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回音宝宝 | 无题 2019-10-19 00:50:58 | 引用 |
无题 RCMP有干犯法律的吗?LAPD你觉得就没有吗?3万人的香港警察出几个败类很奇怪吗?你现在发这样的帖子就心里有鬼胎。
2019-10-19 00:52:29 | 引用 |
lcheung123 |
回音宝宝 | 无题 警长涉嫌非礼旧同学 约会前要求著得性感啲 事主:以为要扮情侣
社会新闻 [i] 撰文:吕乐谦 2019-06-27 15:35 最後更新日期:2019-06-27 19:24[i] 已离婚但仍住在已婚警察宿舍的警长,涉嫌在宿舍内非礼一名比他年长唡岁的旧同学,至女同学离开时,仍在中环街头尾随,被控非礼及遊荡罪,警长否认指控,案件今(27日)在东区法院开审。女事主供称,被告相约她时,曾对她说:「搵你做情人,一晚嗰啲。」和要求女事主「著得性感啲」,之後又说当晚会有下文,惟事主称不太明白意思,以为被告想她扮情侣。
休班警长的被告黄家杰,被控非礼及游荡罪。(资料图片) 被告黄家杰,43岁,任职警署警长,被控一项猥亵侵犯罪和一项遊荡罪。控罪指,被告於上年8月3日在中环奥卑利街已婚警察宿舍一个单位内非礼45岁的女事主X,及在中环一带遊荡,令X担心自身安全。
约会前要求著得性感啲 女事主X 供称,她於1998年参加一个成长课程时认识被告,二人交往并不频繁,只在课程同学聚餐,或者交收单车零件时才偶尔碰面。 X 称去年4月唡人有透过Whatsapp 沟通,X 问被告离婚後的感情狀况时,被告对X 说:「系都益你先啦。」又约女事主案发当晚见面并说:「搵你做情人,一晚嗰啲。」并要求女事主「著得性感啲」。
见面前再称约你偷情 事主称她以为被告希望二人能扮成情侣,因被告刚与女友分手,但就不解为何要扮得性感一点。其後被告又再次向她称:「约你偷情,你接受到嘛?」又指当晚会有下文,女事主称不太明白被告当时的用意。 案发当晚,被告与女事主在中环茶餐厅晚膳,并经过被告奥卑利街的住处,被告邀请女事主到家中坐坐。女事主称,因与被告相识多年,信任被告,故应允到他家稍坐。女事主曾多次询问被告为何离婚後仍可住已婚警员宿舍,被告无正面回答,仅称:「唔可以畀人知,唔系会有内部处分。」
[align=justify]坐下即被鬆开凉鞋鞋带 女事主称,抵达被告家後不久,被告突然拉鬆她的凉鞋鞋带,让她坐在被告身旁;之後被告突然用右手绕过她的背後,触摸她的臀部数秒。女事主受惊,立刻弄开被告双手,并问:「你做乜嘢?」她指被告无理会她,再次触摸她的臀部和肩膀。女事主再次弄开被告右手,被告说:「唔搞你啦,系就一早搞左你啦。」 主控官问女事主为何不立即报警或即离开现场,女事主称当时感到非常害怕和不知所措,又担心报警会被被告发现对她不利,故不敢报警。
边摸大腿边说性侵 女事主续称,其後被告企图唡次用手摸她的左边大腿,又对她说:「性侵。」女事主即刻缩开,并说:「吓!你性侵我,我打999或者话比Paul Sir (另一名任警察的同学)知。」被告才停手。
感觉到鬆根贴近颈部 可是,被告稍後藉词替女事主按摩颈部,扯掉女事主的颈巾。女事主感觉到有鬚根贴近自己的颈部,大惊并试图离开,被告就搂著她的腰部,又伸手触摸她的左胸。女事主称,当时她极力挣扎,摆脱被告後,就立刻离开被告的住所。
走入厕所避开被告 女事主说,她欲离开时被告曾向她道歉,又提议送她下楼;女事主拒绝,但发现被告一直跟著她,她唯有加快脚步想摆脱被告,最终走到国金中心的女厕内躲避。当她步出洗手间,发现不见被告的踪影後,才快步走到港铁站离开中环区。
案件下午续审。 案件编号:ESCC 330/2019 2019-10-19 00:56:38 | 引用 |
无题 你应该去英国的tabloid小报Sun当编辑,一定行,太有材了。
2019-10-19 01:01:22 | 引用 |
lcheung123 |
lcheung123 | 无题 2019-10-19 01:31:31 | 引用 |
支持香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