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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愛講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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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尚昆的“錄音竊密事件”

 
      文章內容

>>2013-08-29 01:44:42
 
原國家主席楊尚昆的“錄音竊密事件”。

  時任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的楊尚昆是文革前的1965年被撤職的,緣於一次錄音事件。

  事情起因於1965年下半年。有一次毛澤東專列停在長沙車站,一名通信兵在站台上見到毛澤東機要秘書張玉鳳,就模仿毛澤東口音說話,其所說的話正是毛澤東在列車車廂內和張玉鳳說的話。

  知道情況後的毛澤東立即盤問該通信兵,得知是羅瑞卿布置的。

  詢問時任總參謀長的羅瑞卿,說是楊尚昆根據政治局會議決議要求,在車廂安裝錄音設備,以便政治局成員及時了解毛澤東的指示以便貫徹執行,羅瑞卿並出示了政治局的決議文件。

  毛澤東大怒,1965年冬,楊尚昆被免去中央辦公廳主任職務。羅瑞卿同時下台與這件事有沒有關系,目前沒有說法。

  根據楊尚昆的秘書蘇維民在《楊尚昆談新中國若幹歷史問題》一書中,引用楊尚昆生前的說法,錄音事件的來龍去脈是這樣的:

  毛澤東講話歷來不喜歡人家做記錄,是人所共知。在50年代初,在一次談話中,發現胡喬木在做筆記,就說:“你們記這些幹什麼,以後不要記了。”。這可能是毛澤東第一次表態,對他的談話不許做記錄。

  1958年7月,毛澤東在中南海接見蘇聯駐華大使尤金,談所謂“共同艦隊”問題。接見前,毛澤東要求准備錄音。因為是國際交往,錄音是必須的。

  1959年11月,毛澤東在杭州召開中央工作會議。會上毛澤東談到國際關系時,他關照參加會議的同志不要做記錄,這時胡喬木說還有錄音呢!毛澤東就很生氣地說:“誰叫錄音的?以後誰再錄音就開除誰的黨籍!”。顯然,毛澤東對談話錄音的問題態度是堅決的。

  1961年4月,突接時任中央辦公廳副主任的龔子榮電話,說毛澤東追查錄音問題。

  楊尚昆回到北京以後,才知道毛澤東在長沙准備接見外賓時發現要錄音,生了氣。

  楊尚昆在向時任中央書記處總書記的鄧小平、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彭真說明情況的同時,一方面向毛澤東作書面檢討,承擔責任,說在錄音問題上疏於檢查,請求處分;另一方面責成機要室的同志抓緊組織力量,選擇最重要的錄音盡快轉化為文字記錄,然後把所有的錄音帶清點登記銷毀。

  中央書記處在小平同志的主持下召開會議,專門討論了錄音問題,通過了《關於錄音、記錄問題的決定》。該《決定》提出:中央重要的正式會議,經書記處批准,可以進行記錄。中央領導同志和黨內同志的談話;中央領導同志接見外賓的談話一律不准錄音。顯然,不僅毛澤東反對談話錄音,而且以中央的名義對此做出了決定。

  楊尚昆堅持認為,錄音不但不是他的罪過,相反是一大功勞。錄音,就是為了保存黨的歷史文獻。楊尚昆這種說法,置中央規定於何地?

  雖然楊尚昆一直把這種行為稱之為錄音,卻改變不了內中包含竊聽的事實。

  竊聽的原意是偷聽別人之間的談話,由於現代科技的發展,已經演變成借助於技術裝備手段,不僅竊取語言信息,還竊取數據、文字、圖像等信息。

  美國總統尼克松的水門事件是一件最不光彩的政治丑聞。在1972年的總統大選中,為了取得民主黨內部競選策略的情報,尼克松競選班子的首席安全問題顧問詹姆斯·麥科德為首的5人闖入位於華盛頓水門大廈的民主黨全國委員會辦公室,在安裝竊聽器並偷拍有關文件時,當場被捕。由於此事,尼克松於1974年8月8日宣布將於次日辭職,從而成為美國歷史上首位辭職的總統。

  傳媒大亨默多克的《世界新聞報》為了搶奪獨家新聞,采取非法手段獲取信息,侵犯了西方人最為重視的隱私權,受到世界范圍內的譴責和抨擊。

  在後來批判楊尚昆時,他的主要“錯誤”第一條就是“不顧中央多次關於禁止安裝竊聽器的決定,背著中央私設竊聽器,私錄毛主席和常委同志的講話,盜竊黨的機密”。顯然,事件的性質並不是錄音問題,而是“私設竊聽器,盜竊黨的機密”,這個定性在今天看來也沒有問題。

  楊尚昆錄音事件存在著以下問題。

  第一是作為當事人的毛澤東多次明確強調不許錄音,這個態度沒有含糊過。

  第二是中央通過的《關於錄音、記錄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錄音范圍是“中央重要的正式會議”,並要經書記處批准,才可以進行記錄。明確規定“中央領導同志和黨內同志的談話;中央領導同志接見外賓的談話一律不准錄音。”這個原則是非常明確而具體的。楊尚昆在毛澤東專列車廂安裝竊聽器,顯然是為了窺測毛澤東的動向和掌握毛澤東的隱私。超出了中央關於錄音決定的范圍。

  第三是安裝錄音設備應光明正大,至少要讓當事人知道。毛澤東專列車廂安裝錄音設備不僅毛澤東本人不知道,他的秘書及隨從人員也不知道。公開錄音與私自錄音竊聽是兩個概念

  第四是即使經過同意的錄音也要保守秘密,這是基本原則。參加錄音的工作人員把錄音內容當笑話說,顯然是非常錯誤的,這是作為中央辦公廳主任在管理上的失職。

  第五是楊尚昆以保存黨中央會議和中央領導同志在會議上的講話的歷史文獻資料為借只沒有說服力。因為在毛澤東專列上安裝錄音設備不同於會議錄音,是一種見不得光的竊聽行為。

  第五是《王光美訪談錄》(作者:黃崢中央文獻出版社)中王光美對這件事的辯護是“所謂“竊聽器事件”,其實並不是什麼竊聽器,是錄音機。”這種說法顯得有點滑稽,竊聽器與錄音機在這裡是可以劃等號的。

  偷錄毛澤東私人談話絕不是件小事。

  毛澤東是黨的主席,中國事實上的“皇帝”。他要在不同場合接見和與各方人士談話,既有公開場合下的成文講話,又有隨機發揮聊天式的談話。既有對具體事件的討論,又有對各級領導不同的評價和議論。如果這些話被斷章取義或散布出去,勢必影響團結或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

  楊尚昆作為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理應知道和遵守黨的紀律,私自安裝錄音竊聽設備違反了黨紀國法,也有違社會道德,是非常惡劣的行為,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屬於犯罪。

  所以,目前相關人士為楊尚昆錄音事件平反是錯誤的,混淆和篡改了事件的性質。

  順便提一下,我們經常提到的彭真、羅瑞卿、陸定一和楊尚昆都不是文化大革命期間被打倒的。

  眾所周知,文化大革命是1966年5月16日開始的。彭真的倒台是1966年4月16日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緣於文革前期文化革命領導小組所犯錯誤。羅瑞卿下台是1965年12月,與楊尚昆下台同步。緣於葉劍英、聶榮臻、蕭華、楊成武等對羅瑞卿的“密告”和“揭發”,是政治因素主導還是幫派伙拼很難說。陸定一下台是1966年2月其夫人嚴慰冰寫匿名信的事,是彭真負責查辦的。楊尚昆也是65年的冬季,緣於這次錄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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