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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蘊即色、受、想、行、識,是構成吾人身心的基本元素。其中色為身,即我們人的物理構成部分;受想行識為心法,亦即人的心理部分。其中“識”被成為心王,不同的宗派有六識與八識的不同分法:眼耳鼻舌身意,此六識,再加上唯識宗的末那識及阿賴耶識。受、想、行,則被稱為心所有法。心所有法有51種(或53種),“受”、“想”為其中兩種,“行”為其余的49種(或51種)。
三苦,對應於三受,即:
苦受 -> 苦苦
樂受 -> 壞苦
不苦不樂受 -> 行苦
苦苦很容易理解,一切的苦受而引發的苦即為苦苦。因為悅意的境界消失而引發的苦,即為壞苦。沒有苦受或者樂受的時候的苦,即為行苦。行苦作為普通人很難感受得到,也較難理解,但卻是佛教最為主要針對的苦。《瑜伽師地論》裡面有一個比喻說,就好比一個人長了一個毒熱癰(熱瘡),當有熱風吹來的時候,就會加重這個瘡的疼痛,即為苦受而導致苦苦;當有一絲涼風吹來的時候,疼痛就會減輕,即為樂受,風停樂受消失而導致壞苦;當既沒有熱風也沒有涼風的時候,這個瘡在那裡,本身就是苦,即為行苦。所以行苦,就是說只要我們的五蘊身心在這裡,本身就是苦。注意這裡所說的五蘊,是指五取蘊而說的,即我們凡夫人由於愛取而得到的人身。聖人具有清淨的五蘊,則非行苦所攝。
行苦,或稱作五取蘊苦,應該是佛教所獨有的。基督教中有很多慈善事業,比如興辦學校、醫院,都是針對苦苦的;教堂給人以心靈的慰籍,可以說是針對壞苦;而針對行苦的,只有佛教。所以佛教並不像基督教那樣創辦許多慈善事業,而是尋求從根本上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