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Lipont Place力邦藝術港:活動場地租賃,拍攝場地租賃!

當公益遇上手銬 我不能再沉默(圖)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我怎麼也想不到,第一次踏足派出所竟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像犯人一樣被命令面壁蹲下,連上廁所都等了將近一小時才在監視下得以允許。當晚,我在審訊室度過了冰冷的一夜。

  但是漫長的等待依然沒有等來任何解釋,只等來了一張姍姍來遲的傳喚書,而傳喚書上的罪名白紙黑字,赫然一個“尋釁滋事”!我無比震驚,再三詢問,結果他只是笑嘻嘻地回答我:“你自己不知道嗎?”

  而他們審訊和問詢的內容更是令人捉摸不透——


  “青鷹有沒有人給你看過什麼書?”

  “你有沒有看到他們偷偷銷毀東西?”

  “他們有沒有跟你講過什麼思想?”

  ……

  充滿誘導性的問話,諱莫如深的語氣,令我不解,令我錯愕。

  難道是青鷹藏有什麼違禁書籍嗎?

  那你們大可以到青鷹的公益圖書館裡看一看,所有書籍或是企業工會捐贈,或是自行購買的正規出版物,都是青鷹整理出來,用以充實打工者業余生活的文化產品。

  難道青鷹所秉持的思想是錯誤的嗎?此矜之青,彼山之鷹,青鷹之心,志在高遠。熱心公益,服務外來務工的勞動者,這就是青鷹告訴我的思想啊!

  我不明白,為什麼審訊者對此敏感異常,這有什麼好遮掩的呢?


  24小時後,我已是身心俱疲,感冒更加嚴重,只能躺在審訊室的地板上閉眼休息。本以為這場噩夢即將結束,結果卻還是是被帶至龍崗派出所,隨後又直接被秘密關押在了一處房子內——四位未著警服的人對我一人日夜看管,活動空間被限制在了小小地單人間,上廁所和洗澡也被框在了他們的眼皮底下。

  被關押監視的幾個日夜裡,從隔壁房間斷續地傳來嘶啞的吼聲:“我要回家!”“我犯了什麼罪?為什麼不能回家?”是啊,我們到底犯了什麼罪?說是還要再調查,可為什麼不先調查清楚呢?至於要把我們當成是洪水猛獸嗎,難道幾個弱女子還能跑了嗎?我只有沉默著,等待著,煎熬著。

  終於,我得到了解釋。

  他們說:“你認識賀鵬超嗎?就是你們機構的理事長。他就是佳士事件背後的主謀,青鷹也就是他們用來發現對社會不滿的人的地方!”


  我無法用語言來表達我聽到這句話時的震驚和憤慨。無端、無恥的污蔑與謠言,就這樣自然地從這些頂著“廣東公安”的執法者嘴裡吐露出來。

  鵬超何過之有?

  當我想起創辦青鷹夢工廠的賀鵬超,我只覺得深深的敬佩,在精致利己主義者成為潮流的時候,家境優渥、身為北大博士生的他沒有順從主流,去過一個養尊處優的生活。他反而轉頭扎入公益事業,要立志於服務中國人口最多,卻往往被忽視的外來務工群體——他們做著最辛勞的活,拿著最低保障的錢,與子女分離,與苦難相伴。這份情懷,是足以讓人肅然起敬的!就像是每每爬山的時候,這位曾任北大山鷹社社長的少年總是背著最重的東西,嘴裡還一直說“你們不需要關心我,我還可以再多背一些”。

  

  青鷹理事長賀鵬超和坪山的中學學生

  而青鷹也憑借著踏實的服務與傲人的成績,在各個公益機構中脫穎而出。今年7月份,青鷹夢工場剛剛爭取成立了第一個社區組織的黨支部,鵬超當選上了黨支部書記。

  這個時候,佳士工人維權事件的發生,宛如往這個夏季的深圳坪山注入了一股寒流。在這之前,不僅維權工人在烈日下遭受打壓,連青鷹也已經被暫停了任何活動,尤其被命令不得承接與職工服務相關的活動。
點個贊吧!您的鼓勵讓我們進步     已經有 8 人參與評論了, 我也來說幾句吧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在此頁閱讀全文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當前評論

    當前評論
    評論7 轉發 2018-12-22 09:45
    內心善良的人們
    評論6 lcheung123 2018-12-22 09:33
    網上搜了半天,這青鷹夢工廠沒覺得有什麼不妥哦?貌似挺健康挺陽光的。估計是動了誰的奶酪,人家不爽了。
    評論5 lcheung123 2018-12-22 09:28
    游客 寫道:
    中國政權主導下的中國社會,直到今天還是存在不少與現代文明所不容的落後。即使是對法律不太熟悉的普通人,都可以完全明了,這種從批捕到實施到刑訊到論罪判罰的整個過程,無不觸犯了社會公義和公眾利益,而且極可能違反了當局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規。



    大陸的法規寫得很全面,就是有權力執行的人不按規矩做事,也沒有有效的監管,有時候素質問題制度問題也沒法按照規矩辦。出幾次大事之後或許會學乖跟本子辦事,沒事了慢慢又跑調了。。
    評論4 tallguy 2018-12-10 08:44
    當局想抓你的時候,法律就是個P
    評論3 游客 [乃.所.國.命] 2018-12-10 08:15
    模糊定罪的做法直到今日之中國還暢通無阻地實施著,什麼叫“尋釁滋事”?一個形容詞成語居然能作為論罪結果而放在正式的法律文件裡,真是荒謬絕倫之極!!
    評論2 游客 [乃.所.國.命] 2018-12-10 08:11
    中國政權主導下的中國社會,直到今天還是存在不少與現代文明所不容的落後。即使是對法律不太熟悉的普通人,都可以完全明了,這種從批捕到實施到刑訊到論罪判罰的整個過程,無不觸犯了社會公義和公眾利益,而且極可能違反了當局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規。
    評論1 游客 [此.幼.繼.奧] 2018-12-10 06:38
    他們被消失了 到哪去了?
    發表評論
    您的評論 *:
    安全校驗碼 *: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Copyright © 加西網,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