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規則] 揭秘足壇腐敗潛規則:"開罰單的人"被"罰下"
就這樣,李鐵通過層層行賄,被成功“保送”為國家隊主教練。主教練是由金錢鋪路,球員也隨之成為謀私的砝碼。在確認當選後,李鐵與卓爾俱樂部簽下一紙6000萬元的合同,並將該俱樂部的4名球員選入國家隊大名單。當看到名單時,卓爾俱樂部原董事長田旭東直言“臉是發紅的”,“憑我們球員的能力,進不了,一個都進不了”。
“從主教練到球員,從幹部任用到球員選拔,這些環節有法律法規、人事任用標准、人才選拔制度來規范,本該是足協幹部、教練的‘緊箍咒’,但最後卻成了他們設租斂財的‘護身符’。”施鵬鵬說,足協管理體制混亂,在幹部提拔、調動和任免中尚未形成科學、規范的規章制度,這讓“圈子文化”“山頭主義”有了空間。
“開罰單的人”被“罰下”
“足球領域的腐敗涉及運動員選用、比賽安排、賽事裁判、行業管理、人事任用以及其他有關方方面面。尤以比賽安排和賽事裁判較為突出,嚴重影響了中國足球事業發展。”肖中華說。
2023年3月24日,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原主任王小平涉嫌嚴重違法被查。王小平曾在球迷群體中有著相當大的影響力,被稱為“開罰單的人”、足壇“書法家”。這是因為比賽中有惡意犯規、不理智的違規行為等,都會被足協處罰,王小平在聯賽罰單上最後簽字。據媒體報道,王小平的“巔峰”時期是2017年,這一年他開了152張罰單,罰款高達350萬元,這些處罰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相關球隊的聯賽競爭力。
在北京廉政法治協同創新基地主任、首席專家彭新林看來,“開罰單的人”被“罰下”,可以說綠茵場很大程度上成了“交易場”。非法獲取聯賽主辦權、轉播權或在采購環節腐敗等,已成為腐敗重災區。
董錚曾擔任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中國男足原主教練阿裡漢的翻譯、中國男足國家隊賽事協調員、亞足聯比賽監督等多個重要職位。經查,2014年到2021年,董錚非法收受賄賂共計38次2200余萬元,包括媒體版權合作、足球賽事承辦、賽事票務代理、場館驗收、商務運營管理、裝備違規處罰、參賽費撥付、球員經紀等。2024年3月26日,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董錚有期徒刑八年。
“賽事各個環節都可能成為權錢交易的籌碼。比如在項目承攬和賽事舉辦等招標過程中,項目負責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力收受賄賂和‘吃回扣’的現象屢見不鮮。”施鵬鵬表示,從聯賽管理環節看,足協履行組織職能和監管職能,管辦不分導致權力難以制約和監督,監督者難以成為合格的“守門員”。權力的過度集中,也使得足協成為圍獵的重點對象。
花1400萬元踢一場“必勝”的比賽
“天下苦假球比賽久矣。”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周光權表示。
球迷心中的八連勝“沖超”奇跡,實際是金錢之手在背後操弄。2015年,李鐵擔任河北華夏幸福俱樂部主教練後,賽季最後八場打出了一波神奇的八連勝,使得華夏幸福俱樂部最終以一分優勢領先競爭對手,“沖超”成功。但經調查,這個奇跡完全就是踢假球。例如賽季最後一場,華夏幸福必須勝或者平才能確保“沖超”,俱樂部為此砸下1400萬元,跟深圳隊俱樂部、主教練還有球員都“打了招呼”。
“在足球比賽中,公平性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足協人員向裁判‘打招呼’、俱樂部買通裁判卻成為業內潛規則,嚴重影響足協公信力。”彭新林表示。比如,中國足協技術部原部長譚海曾4次拿到年度最佳裁判獎項,即“金哨獎”,但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成為此次足壇反腐中第一個被帶走的裁判。
一位中國足協官員向記者透露,許多球員從青少年時期就開始被操縱比賽踢假球,到了成年後又有利益推動,踢假球幾乎成了行業“共識”,可以說足球行業從土壤上、基礎上,第一粒紐扣就沒系好。有足球俱樂部球員談道,他15歲時,教練安排其第一次踢假球,賽後收到2000元;青年隊教練還向其父親要錢,不給就不讓上場,自己也受污濁環境影響步入歧途。
“‘假球’‘賭球’‘吹黑哨’等現象的發生不僅僅是個別球員的問題,更是整個足球產業體系的病根所在,不僅損害了球迷的利益,也讓足球這個運動本身失去了本應有的意義。”宋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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