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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了35万 取款时账户为0 法院:银行违法 | 温哥华财税中心


存了35万 取款时账户为0 法院:银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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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记者获悉,南通如东市民康某发现自己存到银行的35万元,等到取钱时竟发现账户已被“清零”,最终还闹上了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2024年,康某在银行存款35万元用于儿子结婚,谁料取款时,竟发现账户余额为0,经询问,原来是银行擅自扣划了康某的存款,用于偿还其作为连带保证人的债务。”南通如东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倪静静介绍。




康某在2013年曾为赵某向银行的借款2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因赵某到期未能偿还借款,银行将赵某、康某诉至法院,经生效判决并执行,但未能执行到位。2024年,银行发现作为赵某连带保证人的康某在该银行存入35万元,于是擅自扣划了其存款,用于偿还担保债务。


康某认为银行擅自扣划违法,且超额扣划其存款,其愤而告到法院,要求银行退还超额扣划部分款项9万余元,并赔偿35万元定期到期应得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康某在银行存款,双方间建立存款合同关系,银行负有保证储蓄安全的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该银行越过司法执行程序擅自扣划康某存款,其行为违法。



南通如东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倪静静:“经核算,法院判决银行退还康某超额扣划部分款项9万余元,并赔偿其到期应得利息3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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