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挪用公款及贪污涉款逾一亿半
2019年1月11日,滨州市财政局前副局长景学江,涉受贿、侵吞及挪用公款等罪判无期徒刑。(微博图片)
山东滨州市财政局前副局长景学江,被裁定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等罪名成立,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人民币。
大陆媒体周日(13日)报道,滨州市中级法院周五(11日)作出宣判,指经审理查明,景学江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侵吞公款约1894万元、多次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过1015万元;又多次挪用公款共逾1.25亿元作为个人的营利活动;景学江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使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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