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 他身负"百万元贷款"毫不知情?自称曾"帮他人...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低保查询情况 受访者供图

红星新闻记者向刘某出示了《最低生活保障状态查询结果》,证明2014年9月至今向先生一直领取低保。在这期间,该银行是如何向他贷款150万元的,相关资料是如何审核通过的?对此,刘某未作回答。

6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宣汉监管支局,该局消保科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具体贷款情况要问相关银行工作人员。



6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再次前往宣汉县某村镇银行,该银行负责人刘某回复称,目前,并没有相关规定说不能给低保户贷款。针对向先生的目前情况,刘某表示,宣汉县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建议其走法律途径解决相关问题。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介绍,目前确实没有看到有相关条款说不给低保户贷款的规定。每个银行都有相关金融产品,只要贷款人不是未成年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都可申请贷款。银行工作人员要审核贷款人员资料,看是否有还款能力。如果贷款人有担保公司担保,可能贷款金额额较大一些。

四川国参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勇认为,低保户如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具体要根据银行贷款条件以及贷款人向银行提交的资料来综合判断。只要签了合同,不存在强制性规定,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签订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担保公司担保,降低银行风险,银行在放贷时条件要松一些。如果为了贷款出具虚假资料,低保户和担保公司行为可能构造诈骗。
点个赞吧!您的鼓励让我们进步     还没人说话啊,我想来说几句
上一页123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当前评论

    当前评论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欢迎您发表您的看法。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 *:
    安全校验码 *: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Copyright © 加西网,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