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新闻] 温哥华骑车人闯巷道撞车 司机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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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网综合)BC省民事解决法庭(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裁定,一名骑自行车者在两年前的交通事故中“完全”负有责任,并被要求向司机支付保险自付额。

下图与事件无关




根据CTV的报道,法庭于今天周三在网上发布了此次裁决,详细说明了事故经过并认定骑车人应承担责任。

裁决显示,2023年6月14日,一辆大众途观(Volkswagen Tiguan)与一名从巷道驶出、正横穿温哥华西区住宅街道的骑车人发生碰撞。

法庭副主席克里斯托弗·C·里弗斯(Christopher C. Rivers)在裁决中写道:“原告提出索赔的依据是疏忽。原告称,被告骑自行车进入其车辆行驶路径,导致车辆受损,而当时原告拥有优先通行权”。

事故司机汉娜·谭(Hannah Tan)寻求赔偿500加元,以报销其在修理SUV时支付的保险自付额。


骑车人本杰明·大卫·阿斯顿(Benjamin David Aston)则认为,碰撞责任在于谭女士。

裁决指出:“被告称原告因超速行驶且未尽应有注意义务而应对事故负责”。


法庭审查了途观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虽然无法看到速度表,但法庭认为视频显示谭女士的行驶速度并不“过快”。

在认定骑车人阿斯顿是否存在疏忽时,法庭引用了《机动车法》中关于巷道驶出规定的条款:

“准备从巷道、车道、车道入口、建筑物或私人道路进入或横穿公路的车辆,应让行于已接近公路且构成直接危险的交通”。

尽管阿斯顿向法庭称自己在缓慢驶出巷道前曾停下并观察两边,但法庭认为行车记录仪视频并未支持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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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3 游客 [辛.昔.四.篇] 2025-12-20 19:08
    避险是人与生俱来的“下意识”。没有人愿意,亡命冒险。说别人“活该”的,祝愿你永远开车。否则,轮到你走在路上,或开车被撞,别人同样会说你,“活该”。“人神共愤”。
    评论2 游客 [身.不.始.可] 2025-12-20 16:07
    是啊,这帮人美其名曰保护环境,可是他们常常会堵好多车。 而且这帮人很霸道,明明有单行自行车道,他们非要两人并排骑,一个在自行车道一个在机车道。鸣笛提醒还很生气。确实他们活该被撞。
    评论1 游客 [顺.昔.武.说] 2025-12-18 14:31
    活该自行车,,。。这些高傲自大目中无车的骑行者真的人神共愤,活该被撞,,法官判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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