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卖房] 公寓遭污水倒灌 BC业主告不赢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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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网综合)近日,加拿大BC省民事民事裁决法庭(CRT)驳回了一名一楼公寓女业主的索赔诉求。该业主因遭遇两次严重的下水道污水倒灌,向其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Strata)索赔超过5.8万加元(约合人民币30万元),但最终空手而归。

根据诉状,原告女业主家住一楼。她声称物业公司未能妥善维护大楼的排污系统,导致她的住宅在2022年5月和9月先后两次遭遇污水倒灌,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下图与事件无关




核心争议:公共管道漏水,物业就必须赔吗?

该业主认为,倒灌的源头是大楼的“公共财产”(Common Property)管线,因此物业公司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对此,民事裁决法庭(CRT)在审理后认同,污水的确是从公共管线倒灌进屋的。然而,法庭最终还是驳回了业主的全部诉求,原因有以下三点:


  • 未能证明物业存在疏忽: 法官指出,原告无法证明物业公司在管道维护上存在“不合理”或“疏忽”的行为。
  • “免责”条框的约束: 该公寓大楼的内部物业章程(Bylaws)明确规定:业主必须对各自单位内的任何损坏负责,即使该损坏并非由业主自身错误造成。
  • 行业指南不等于法律强制: 业主在庭审中引用了BC住房局(BC Housing)的一份简报,该简报建议物业定期进行下水道检查和管道清理。但法庭澄清,该简报列出的只是行业“最佳实践”(Best Practices),并非法律强制施行的标准。

法官金句:物业不需要做到“完美”


法庭成员艾莉森·韦克(Alison Wake)在判决书中写道:

“法律并未要求物业公司必须达到‘完美无瑕’的标准,也没有规定他们在面对每一次维修和保养问题时,都必须选择最顶级的解决方案”。

韦克补充解释道,在维护公共设施时,往往存在“好、更好、最好”等多种方案。物业公司选择了一个“好”的方案,而不是“最好”的方案,这在法律上完全是合理且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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