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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高跟鞋"引質疑,誰在鼓吹"性感"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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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穿衣自由還是監護權濫用?




將成人化妝飾過多安置於幼兒身上,不僅對幼兒心理有傷害,也涉嫌侵害兒童權益。


成都醫學院心理學院副教授徐雲認為,諸如 “奶辣風”裝扮幼兒等方面的社會現象,折射的可能更多是家長的審美,在兒童成長過程中,一味地將家長的想法強加於兒童,可能不利於其成長過程中價值觀的發展和判斷。

“孩子可能會覺得,我要打扮成這樣才能得到父母的喜愛,贏得父母的贊賞,故意迎合家長,從而影響到他價值觀的塑造,影響到其今後生活中的其他行為表現,甚至可能造成人格的扭曲。”

四川省反家暴知識普及基地研究員、四川發現律師事務所律師賀海燕認為,從法律視角看,對幼童進行成人化穿搭或“擦邊”營銷可能對兒童利益構成多重侵害。

賀海燕說,從商家層面來說,我國《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要求產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險,但部分商家以“軟底”“擺拍道具”為名規避安全標准,涉嫌違反該條款,涉嫌侵害了兒童的安全權。


從心理健康角度,某些商家以“公主風”“性感風”為賣點,將兒童塑造為成人審美客體,可能誘發社會對兒童的非正常關注,甚至助長戀童傾向的灰色產業鏈,涉嫌侵害了兒童的安全權和發展權。

此外,此類行為還涉嫌違反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關於廣告不得含有“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規定。

“如果商家以此進行營銷,可能承擔產品安全責任、欺詐消費者責任和傳播倫理責任。”賀海燕提醒,家長對子女的裝扮選擇屬於監護權范疇,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5條明確要求“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若家長為博取網絡流量強迫兒童穿戴成人化服飾,可能構成監護權濫用。




遏制孩子成人化趨勢

守護未成年人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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