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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檢察長家族的300封舉報信:官場的"撈人"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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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回執顯示,2020年11月16日,南陽市公安局梅溪分局第四大隊正式受理。一個月之後,梅溪分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書,理由是經審查認為無犯罪事實。


孟浩開始向中央、河南省兩級紀檢部門和河南省委巡視組實名舉報李建明涉黑,同時還舉報了時任新鄉市公安局局長楊俊傑和時任南陽市公安局的幾位領導,稱他們是李建明的保護傘。

楊俊傑曾在許昌市公安系統工作。孟浩表示,他在許昌市公安局工作期間就知道楊俊傑與李建明的關系,而舉報南陽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則是因為他懷疑梅溪分局不予立案是受到了上級領導幹預。


眼看孟浩的舉報遲遲沒有動靜,行事風格強硬、脾氣火爆的陳曼坐不住了。她加大了對李建明、楊俊傑等人的舉報力度,並且還上訪。

陳曼生於1946年,早年做過律師,後進入政府部門工作,2002年退休前曾任許昌市住建局黨辦主任。

陳曼確實掌握了李建明涉黑的部分線索、證據。但其親屬承認,她對南陽市公安局幾位領導的舉報缺乏確鑿證據。

2021年10月2日,陳曼得到李建明被抓獲的消息。10天後,楊俊傑在新鄉市公安局局長任上落馬

在陳曼看來,舉報是有成效的。但現有信息無法證實李建明的落網、楊俊傑的落馬與陳曼的舉報有關。

5年後被指尋釁滋事

2021年11月23日,許昌警方公開征集李建明等人違法犯罪的線索。公開信息顯示,李建明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等12項罪名,後來獲刑23年。

就在許昌警方公開征集線索的第二天,2021年11月24日,身在鄭州的陳曼因為發生在五六年前的事被南陽警方控制,被指涉嫌尋釁滋事。


案卷材料顯示,具體事由是陳曼涉入南陽市龍鑫大酒店實控人田君磊與李軍的糾紛。

龍鑫大酒店是南陽一家五星級酒店,由田君磊等人投資修建。後因田君磊欠債,法院於2013年拍賣了酒店一樓、二樓,李軍競拍成功。一樓、二樓是酒店大堂。由於田君磊、李軍對大堂租金問題存在巨大分歧,雙方長期對抗。根據田君磊、李軍二人對公安機關的說法,田君磊主張大堂年租金每平米5元,李軍主張95元。而在南陽市、許昌市從事商業地產開發業務的一位陳姓商人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當時市場價格是50至60元。

陳曼於2015年7月受聘為龍鑫大酒店總顧問,當時正是雙方對抗激烈之時。

南方周末記者多次撥打李軍在公安機關登記的手機號,均無人接聽。接受公安機關詢問時,李軍稱,他在2016年年底才成功進駐龍鑫大酒店一樓、二樓。


李軍在詢問筆錄中直指,陳曼之所以當總顧問,是因為她與田君磊之間有巨額經濟合作。南方周末記者就此數次向陳曼求證,均遭其否認。而陳曼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的案卷材料中,也無客觀證據能夠證實李軍的說法。

插手他人的糾紛,陳曼自稱是出於公義。這一說法也遭到質疑,陳曼在四處告狀期間認識的一位律師對其行為的評價是,“在南陽、許昌這樣的小城市,老檢察長家裡人的面子,多多少少都要給一些。”

田君磊等涉惡勢力團伙相關人員於2019年4月被捕。2020年7月,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惡勢力團伙首犯田君磊獲刑八年。

一個需要解釋的問題是,田君磊涉惡一案已經結案,南陽警方何以在結案後的2021年11月24日抓捕陳曼?

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作了回答。檢方指控,陳曼為取得龍鑫大酒店的控制權,組織人員在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數次圍堵酒店鬧事、沖擊圍堵南陽中級人民法院和南陽市委、市政府。事過五六年,陳曼被抓。

2022年3月,陳曼被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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