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温哥华资讯

温哥华地产

温哥华教育

温哥华财税

新移民/招聘

黄页/二手

旅游

关税: 美国总统到底有无征收关税的权力....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美国总统征税权的边界如何划分


“特朗普关税案”的核心在于特朗普政府享有国会所委托的征收关税权力是具有边界的。一般而言,美国最高法院通过两套标准来划定总统或行政机关的权力边界。

一是“非授权委任原则” (Non-delegation Doctrine),即国会不能将其核心立法职责(特别是对政策目标和标准的决断)无限制地交给总统或行政机关,除非国会在授权中包含一个“可理解原则”(intelligible principle),否则该授权可能构成违宪的立法权让渡。1928年,美国最高法院在“汉普顿公司诉美国案”(J.W. Hampton Jr. & Co. v. United States)提出了经典的“可理解原则”——只要国会留下足够清晰的政策方针与界限,总统或行政部门就只是“立法机关的代理”。


二是“重大问题原则”(Major Questions Doctrine),即若总统或行政机关声称依据一条久远或模糊条文处理“广泛经济或政治意义重大”的议题,必须能指出国会的“清晰授权”。否则,法院会认为这已超越委托边界。2022年,美国最高法院在“西弗吉尼亚诉环保署案”(West Virginia v. EPA)首次确立了该原则,用来限制环保署对电力行业的深度改造。“重大问题原则”并不直接宣布授权违宪,而是说:“除非国会说得特别明白,否则行政机关无权这么做。”它与传统的“可理解原则”并行,使授权边界大幅收紧。


特朗普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不仅违反了“非授权委任原则”,也触犯了“重大问题原则”。《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第1702条款中,国会的授权条款极为宽泛:“总统可在国家宣布经济紧急状态时,限制或禁止与外国之间的交易。”但是,该法没有明确定义“国家紧急状态”,也没有规定限制措施的边界、范围、持续时间。因此,特朗普援用此条款,实际上等于将何种紧急状态下征税、征多少税,是否限制贸易、如何定义威胁等政策核心判断,完全掌控在自己手中,违背了“非授权委任原则”。此外,特朗普通过《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的贸易措施涉及加征关税、技术出口限制以及外资限制,这一系列重大问题的背后无法体现国会“清晰”的意图,显然违背“重大问题原则”。


因此,如果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特朗普关税案”,可能会倾向支持国际贸易法院的判决,毕竟《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根本不是设计用来处理“常规贸易政策”或“外交经济报复”,而是为了应对特殊紧急情况。特朗普以该法为依据处理贸易政策,肆意征收关税,在无国会明确立法授权的情况下处理重大政策问题,有“违宪”之嫌。做出这样的判决预估也比较符合美国最高法院近年来明显对行政权进行“收权、限权、强化司法审查”的倾向。美国最高法院近年来对行政权的扩张持更加谨慎的态度,试图在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重新平衡权力,以维护宪法的权力制衡机制,尤其在美国目前宪政状态面临诸多挑战的情形下。

(作者为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教授)
您的点赞是对我们的鼓励     这条新闻还没有人评论喔,等着您的高见呢
上一页12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355 秒 and 3 DB Queries in 0.0012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