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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老板随手拍视频被罚45万元?市监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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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发布的视频截图 受访者供图


网上立案已通过

律师:视频不具有广告性质


张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她就停止了饭店经营,多次前往市场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得到答复,“现在已起诉了,昨天立的案”。

张女士的代理律师张天增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当事人在个人抖音里发图片和视频,不应该被认定为是广告,“因为广告肯定是为了给店铺打出名气,视频里体现不出兰山区钦知坊老菜馆这个名字,不具有广告性质。”



张女士的饭店大门 受访者供图


张天增认为,市场监管局的依据可能是“蛤蟆”一词,但蛤蟆在其老家可能会代指青蛙、牛蛙、蟾蜍,具有一定的歧义。

针对45万元罚款金额的问题,张天增表示,如真违反广告法,第一次应该进行警告,“直接给出45万元罚款,我们认为是不合适的,也没有说这45万元罚款的具体依据是什么。”张天增向封面新闻记者提供的短信截图显示,该案网上立案已通过审核。




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访者供图

张天增还表示,“我们认为处罚告知书不是终结性的行政行为,只是过程性行为。我们也准备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要求他们自行撤销。”

7月11日,封面新闻记者致电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此事,工作人员回应称,正在调查落实,调查后再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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