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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后,陈佩斯重回大银幕,但可能会被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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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佩斯后来回忆,春晚的舞台万众瞩目,但也像一个精密的仪器,每一个零件都必须严丝合缝。为了一个十几分钟的小品,他和朱时茂常常要耗费半年的心力去准备。更让他痛苦的,是创作自由的缺失。他曾坦言,在那个体系里,你必须按照别人的口径说话,按照别人的爱好和习惯去做事,“你不是你,你是他的木偶。”


他的父亲,着名表演艺术家陈强,就是一个热爱自由的人。在建国后,陈强算是国内最早的“独立制片人”,自己拉班子拍喜剧,结果被很多老战友、老干部写信骂“掉钱眼儿里了”、“满身铜臭味”。但陈强不在乎,他觉得中国人太苦了,就想让大家笑一笑。

陈佩斯继承了父亲的这份“不在乎”。


最终的决裂,源于一次对尊严的扞卫。

1999年初,陈佩斯和朱时茂发现,央视下属的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在未经他们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出版了收录他们《吃面条》、《拍电影》等8个小品的光盘。在那个版权意识淡薄的年代,这本是司空见惯的“潜规则”。许多朋友私下劝他们算了,但陈佩斯和朱时茂选择了起诉。

官司赢了,他们拿到了赔偿,但也彻底关上了通往春晚舞台的大门。而这位正值创作力最强盛的初代喜剧人,也从他的黄金时代消失于公众视野。

外界普遍认为,这是陈佩斯事业的转折点,是被“封杀”的开始。甚至流传出他走投无路,在北京郊区的山里承包荒山种树的故事。

对此,陈佩斯自己却看得很淡。多年后,他澄清,离开春晚,对他而言不是落魄,而是一种“解脱”——当然,也有胳膊拧不过大腿的意思。他曾用“逃离”来形容这次决裂,在一个采访中,他说:“惹不起人家,就逃跑呗!”

后来,对于重返春晚的呼声,他更是直截了当回应:“不是回来不回来……而是去还是不去,我选择不去。”

他要的,是自由。




-站着把钱挣了-

其实,在离开春晚舞台之前,陈佩斯早已开始了另一场与体制的“战斗”。

上世纪90年代初,他想拍自己的喜剧电影。但他发现,当时国有的电影制片厂都不愿意拍喜剧,并且会擅自改动他的剧本。


为了坚持自己的创作理念,1991年,陈佩斯成立了一家叫“海南喜剧影视有限公司”的民营企业,后来改名为“大道影业有限公司”。他自己当制片人,自己找钱拍自己想拍的电影。

这是一个勇敢但充满风险的决定。

当时,投拍一部电影需要100万,在1991年,这笔钱根本拉不到投资,只能靠陈佩斯自己去高息借款。而当时的国产影片,仍由中影公司实行“统购统销”制度,每部电影的收购价仅90万,拍一部就赔一部。此外,他的民营影视公司还需要向国有制片厂购买拍片指标。

尽管困难重重,陈佩斯的公司还是陆续拍摄了《父与子》、《爷俩开歌厅》、《临时爸爸》等多部电影。这些电影,无论是拷贝数还是票房,都是当年国内电影的前三名。

但即便如此,他依然挣不到钱。因为当时电影市场管理混乱,票房被偷、瞒、漏报的情况非常严重。公司常常需要派人去各省讨债,有些债务甚至只有几千块钱。

陈佩斯后来用了一个极端的说法来形容那段经历:“你知道你再做下去,你等于是自杀,那我想我最好还是做一个聪明人,自杀就算了。”

1998年,拍完《好汉三个半》后,他彻底退出电影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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