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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客喝出"咸味矿泉水",酒店称可免房费并赔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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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起事件当中,酒店方、瓶装水生产厂家是否需要担责呢?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酒店作为经营场所,根据《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其提供的矿泉水属于服务的一部分,有义务确保符合安全饮用标准,此次矿泉水出现异味,无论问题源于厂家生产还是酒店自身管理,都说明酒店未履行好该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而矿泉水生产厂家是否担责则需看检测结果,若检测显示异味是因自身质量问题导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厂家需承担相应责任,若检测表明矿泉水本身合格,异味是酒店储存、保管等环节导致,则厂家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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