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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罪未告知 大温华裔经纪被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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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网综合)根据BC省金融服务局(BCFSA)发布的同意令,华裔房地产经纪人A某承认了专业不当行为及行为不当,违背了房地产执照持有者的行为规范。




根据CTV的报道,文件显示,A某在 2020 年 7 月被控一项可起诉罪名,案件源于 2018 年 11 月发生的事件。不过,该同意令并未明确说明最初的指控内容,但表示该指控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被修改为“为了考虑或沟通目的,获取或沟通获取‘某人’的性服务”。


A某在同一天对修改后的指控认罪,并因此被判处六个月的有条件刑期。

根据BC省《房地产服务法》及相关规则,所有执照持有者都必须在被指控或被定罪后,及时书面通知BC省金融服务局(BCFSA)。




但是,A某 在被定罪后并未立即通知该机构,而是直到 2022 年 5 月才通过网上申请续签房地产执照时,才首次向 BCFSA 报告了他的指控和定罪情况,远远超过了法律要求的及时报告期限。

一年后,2023 年 5 月,A某向 BCFSA 提供了2020年7月的指控正式文书副本。2024年3月,BC省金融服务局以未按时披露信息为由,向其发出纪律听证通知。

在同意令中,A某承认自己未能“及时通知”BC省金融服务局其指控和定罪,这构成了职业不当行为。他还承认,自己“实施了不当行为……通过沟通获取性服务,属于不符合执照持有者行为规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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