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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交房少面墙?大温男子获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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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网综合)BC省一名男子在购买一套一卧室公寓后发现,房屋竟然缺少将卧室与客厅分隔的墙体,最终开发商被裁定支付500加元赔偿金。




根据卑诗民事解决法庭(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简称CRT)9月19日公布的裁决,买家艾哈迈德·阿尔-塔亚尔(Ahmad Al-Tayyar)指控开发商交付的并非他原本签约购买的一卧室公寓,而是类似于“开放式单间”(studio)的户型,令他在经济和情绪上都遭受困扰。


他认为这是对2018年10月签署的购房合同的“根本性违约”。

🏗️ 争议焦点:墙没建好?


总部位于素里的开发商则回应称,阿尔-塔亚尔是在2023年10月交房前验收时指出墙体缺失的问题,公司随后于2024年3月27日完成修复,时间为成交日(2024年1月31日)之后的两个月。

开发商辩称,买卖合同允许其在合理期限内修复房屋缺陷,即使该时间点晚于成交日。


CRT成员纳夫·舒克拉(Nav Shukla)在裁决中援引相关案例,表示“严重但可修复的缺陷”通常不构成根本性违约。

“我认为缺失的墙体并不构成合同的根本性违约,特别是考虑到被告最终确实进行了修复”。裁决指出,该问题应归类为“瑕疵”(deficiency)。

然而,CRT同时指出,开发商在验收到成交之间的三个月内并未采取任何实质行动来修复问题,“直到成交后才开始处理这一问题,构成了对合同条款的违约”。CRT认定,开发商未能“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解决墙体缺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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