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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起一個被黃謠傷害的孩子:男孩、女孩、母親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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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行菲是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的一名「少年審判」法官,從業多年來,她接手過與青少年相關的許多案件,見過許多孩子受傷後暗淡的眼神,其中讓她最難以忘記的,來自一位13歲的小女孩。

女孩名叫徐晶,初中在一所寄宿學校就讀,原本性格開朗愛笑,但在2023年4月,同校的男孩劉宇捏造了一則關於她的黃謠,開始散播。徐晶感到羞恥、焦慮,多次自殘,甚至嘗試了一次自殺。她的母親是一名環衛工人,離異後原本和女兒過著普通的生活,但謠言摧毀了母女的日常,使她們陷入無助的困境。


即便校方第一時間調查,讓劉宇在小范圍的班級裡向徐晶道歉,但謠言的傳播卻沒有被完全制止。2023年11月,徐晶和母親最終決定將劉宇及其父母告上法庭,尋求名譽恢復與精神賠償。

法官呂行菲記得,庭上爭辯時,兩位母親給她的印象完全不一樣——一位母親情感充沛,竭力為女兒爭取清白;一位母親卻缺乏同理心,認為女孩應該相信「清者自清」,從始至終都在替兒子掩蓋。呂行菲感到,這不僅是一次關於名譽權糾紛的法律裁決,還折射出了許多難題:校園黃謠、言語欺凌要如何在第一時間被有效制止?要如何充分保護這些未成年的孩子們?

事後,呂行菲特地去學校辦了一次反言語欺凌,反造謠、傳謠的普法,想告訴更多的孩子,「作為一名傾聽者,對於惡意中傷他人的壞話,要學會質疑,明辨是非,而不是聽之任之,不加辯駁就去肆意傳播。」

今年夏天,我們和呂行菲在當時案件開庭的少年法庭裡見面。她說,涉及校園糾紛的案件,往往呈現出一個特點——拖的時間越久,矛盾就越尖銳和難化解,看似多方都在努力,孩子反而會在糾纏中更加受傷。「我們總感覺晚了一步,就想,如果能往前走一步,提前介入學校單方處理不好的問題,是不是矛盾更容易化解。」她和少年審判團隊的同事多次探討,嘗試探索了一些新的制度辦法,覆蓋到區裡的每一所學校,孩子出現任何不良行為,學校都可以提前找法官幫忙,預防可能的違法犯罪。

作為一名女性法官,也是一位孩子的母親,呂行菲的觀察非常細膩,判決之外,還很在意孩子的心理。這些年,她保留著一個審判習慣,是在判決書後再寫一封「判後信」,給到孩子直接的鼓勵。她在給徐晶的信中寫到,「開朗、樂觀,那本就是你最初的模樣」,沒想到陸續收到女孩的兩次回信,字跡從歪斜到工整,情緒從悲觀到開朗。因為法律的支持,家校後續的關心和疏導,一個受傷的女孩,終於重新獲得了感知快樂的能力。


以下,根據呂行菲的講述和判決書整理——

文|程靜之

編輯|槐楊


圖|(除特殊標注外)受訪者供圖

「我感受不到快樂」

第一次見到女孩徐晶,是在2023年的冬天。

她是放學後過來的。當時天已經很黑了,法院其他人都下班了,剩下我和書記員在等她和媽媽。在法院門口,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她穿著一件又厚又重的黑色羽絨服,跟身型完全不相符。她一直低著頭,頭簾兒油油的,蒙住了眼睛,不跟任何人眼神交流。我當時就感覺,小姑娘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已經不在意外形打理這些事兒了。

這起案件裡,徐晶是原告,同校的一名男孩劉宇和他的父母是被告。原告提交的訴狀裡,只有簡簡單單幾句話,但描述的情況很嚴重:2023年4月,男孩劉宇開始在學校散播徐晶的黃謠,充斥著污言穢語與性暗示內容。謠言逐漸擴散,很多人都知道了,徐晶甚至不敢去學校上學,因為焦慮和恐懼,她多次自殘,還實施過一次自殺,被送去醫院才搶救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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