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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都三岁了产妇竟被酒店索月子房费 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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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都三岁了产妇竟被酒店索月子房费,律师解读津云新闻


孩子已满三岁,北京的周月女士(化名)却因一笔三年前的“月子房费”成为被告。她告诉@津云新闻 记者,2022年9月,她在支付2.8万元服务费后,通过月子中心入住某亲子酒店休养。然而今年9月,该酒店以“未支付住宿费”为由起诉周月,追讨1.9万余元。

“费用早已全额交给月子中心,与酒店并无直接合同,为何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要转嫁给消费者?”周月表示无法理解。她回忆,入住期间全程由月子中心工作人员代办手续,未与酒店前台直接接触,甚至连房费标准都未知情。与周月经历相似,同期入住的王淼(化名)在支付6.8万元服务费后,也被该酒店起诉追讨12万余元“房费”。


记者调查发现,涉事月子中心北京子悦安享母婴护理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公司涉及40起司法案件。酒店方未就此事回应采访,而月子中心负责人刘总表示,愿出庭证明月子中心与酒店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倩指出,依据民法典“合同相对性”原则,酒店不应向未直接签约的产妇个人追讨房费,而应当向合同相对方——月子中心主张权利。她建议被诉产妇申请追加月子中心为案件当事人,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津云新闻记者 郭强 实习记者 李杭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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