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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 特斯拉撞死突闖國道的野豬,車主全責,交警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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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於2018年10月的另一起案件中,司機孫某駕車在沈吉高速行駛時,撞上一只野豬後發生車禍,並造成其車上的父親死亡。孫某將遼寧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公司沈撫分公司訴至法院。一審法院認為,高速公路公司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賠償責任。對於孫某主張的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76萬余元,一審法院予以支持。二審法院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


另一方面,有媒體報道指出,對於城市快速路以及非封閉普通道路,機動車未違規但與野豬相撞,事故責任認定出現困難。

例如,去年11月發生在南京玄武大道的一起汽車與野豬相撞的事故中,車主自認沒有違反交規,但因找不到責任方無奈接受單方全責。車主稱:“他(交警)說可以先不給我開全責,看我有沒有方法找責任方。如果找不到,只能來大隊開單方全責。”此後,該車主接到路政部門回復,對方承認事發路段由其維護,如果車輛因坑洞等受損可由他們賠償,但野豬不是他們所有。



楊先生則在采訪中告訴記者,他希望相關部門在涉事路段設置警示牌,提醒車輛注意動物闖入。同時加強路段監管,避免動物再次闖入國道。上述萬佛湖鎮派出所接線人員也表示,會就該呼吁向上級反映。


針對動物闖入高速路的情況,趙良善也認為,道路管理部門確有責任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對野生動物頻繁出沒的路段,應增設路牌警示,提醒司機注意避讓,並采取措施防止動物進入道路,減少此類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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